日期:2020-04-16 07:43:1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4 次
原标题:不侵犯韩华专利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还隆基股份“清白”! 来源:华夏能源网
曾在行业业内闹得沸沸扬扬的韩华专利权案,有了最新进展!
华夏能源网()获悉,4月13日晚间,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基股份”,601012.SH)发布公告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于4月11日发布“韩华诉隆基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权(专利号:US9893215号)”337调查初裁结果:公司产品不侵犯韩华专利权。
这意味着,隆基股份是“清白”的,密切关注此事的相关方和广大投资者可以松一口气了!
作为韩国十大财团之一韩华集团的子公司,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Co.Ltd., 下称“韩华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之一。但是,在近几年的竞争中,韩华被中国公司甩在了身后。
2019年3月,韩华公司发起了专利群诉,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对中国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另外向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起诉晶科能源和REC。
在声明中,韩华公司称,这些竞争对手们在各自的电池产品中非法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侵犯了其德国专利“EP 2 220 689”及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
韩华公司向美国ITC的诉求包括:禁止进口侵权产品的排除令,以及一项永久性的停止和禁止令,以阻止被告在美国进口、销售和销售这些产品;向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提交的申请,是要求进行损害赔偿并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使用被侵权的专利技术。
随后,隆基股份在2019年3月7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韩华诉讼使用的专利是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同时,该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技术上看,目前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术)。
时至今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初裁隆基股份产品不侵犯韩华专利权,无疑是为这段长达一年有余的诉讼侵权案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在这个裁决之后,尚不清楚韩华还会不会继续提起上诉。
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单晶硅产品制造商。据隆基股份披露的2019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9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00亿元到53.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4.42亿元到27.42亿元,同比增加95.47%到107.19%;预计扣非净利润为48.17亿元到51.1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4.73亿元到27.73亿元,同比增加105.50%到118.30%。
专利权之争的落幕,排除了隆基股份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隆基股份的自主技术研发实力。
新时代证券研报认为,隆基股份作为单晶硅片及组件龙头,目前正处于加速成长阶段,未来将成分受益行业总需求增长与市占率提升双重利好。预计2019-2021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92/68.45/87.1亿元,对应EPS分别为1.35/1.81/2.31元,当前股价对应2019-2021年动态PE分别为21.1/15.7/12.3倍。维持“强烈推荐”评级。
截至4月13日下午,隆基股份报收23.88元,跌3.52%。换手率0.93%,成交额8.42亿。目前市盈率22.51倍,总市值90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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