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7 07:44:4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7 次
海南橡胶: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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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 共71页 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11月17日向公司核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75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江都市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于2006年11月27日出具“江外经贸[2006]163号”《关于同意“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由扬州市江都区银河床垫有限公司(原名“江都市银河床垫有限公司”)与荷兰JOHANNES ANTONIUS MARIA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在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00795370709Y。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美元,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本公司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和总部办公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工业集中区 本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工业集中区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营业务主要为生产乳胶制品、床上用品、家具日用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扬州市江都区银河床垫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庄晓亮。 (二)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第14页 共71页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第15页 共71页 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公告日期: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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