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11 02:00:3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3 次
产品全称:
太平洋中证500量化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太平洋证券中证500量化增强1号
产品类型:
混合型
成立时间:
2019-06-17
资金投向:
(1)标准化股权类资产:沪深交易所交易上市的股票(含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
(3)标准化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股指期货合约;
(4)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货币型基金;
(5)债券正回购。
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应当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权益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1)投资于以上第(1)项股权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80%(不含80%);
(2)投资于以上第(2)项债权类资产以及公募货币型基金合计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0-80%(不含80%),从而确保本集合计划直接以及通过投资公募货币型基金间接投资于债权类资产合计低于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80%;
(3)投资于以上第(3)项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占本集合计划总值的比例为0-80%(不含80%);
(4)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5)管理人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6)本集合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7)本集合计划每日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上一日净资产100%;
(8)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项目参与方:
担保方—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融资方—本项目不涉及融资方
结构化设计:
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自有资金参与:
管理人自有资金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不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5%。管理人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
收益风险特征:
中高风险
风控措施:
暂无数据
产品规模限制:
本集合计划的最低初始募集规模为1000万元。
收益分配原则:
现金分红(默认)或红利再投资
管理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
暂无数据
投资经理:
邓学智、王勇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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