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1 23:28:4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6 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4月4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5次发审委会议召开,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合科技”)首发获通过。
鸿合科技的主营业务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中小学校和高校、幼教、培训机构等教育市场进行销售,同时向办公、会议会展、传媒等商用市场拓展。
鸿合科技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431万股,拟募集资金11.57亿元,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徐飞、王璟。
据悉,鸿合科技是东兴证券今年保荐IPO获批的第二单。3月12日,东兴证券保荐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
发审委会议对鸿合科技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8年12月,视源股份子公司广州视睿对发行人提起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截至目前涉及的专利诉讼、专利无效申请进展情况;(2)2019年1月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上述专利权无效的可能性;(3)上述涉及专利不构成核心专利的依据是否充分,广州视睿提请赔偿金额的依据和理由,发行人目前作出的不存在侵犯相关专利权的依据是否充分;(4)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涉诉专利有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目前存货及订单情况;(5)发行人专利布局及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是否存在被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的风险;(6)关于智能交互平板产品的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原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就相关技术申请专利,是否涉及潜在诉讼,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确定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2017年起新增第一大客户Promethean公司,2017年、2018年向其销售金额和占比逐期增加,2018年新增第二大客户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且收入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Promethean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中只约定2017年度最低采购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双方的协议是否具有稳定性;(2)Promethean公司与其他主要ODM/OEM客户的销售模式、终端客户情况;(3)Promethean公司被网龙公司收购后,2016年关闭了在深圳的工厂的原因及合理性,Promethean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发行人2017年起向其销售的收入大幅增加趋势是否和Promethean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相匹配,销售收入确认和款项结算是否和其他境外客户保持一致;(4)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业务是否主要为发行人的业务,是否曾经销同类产品或其他业务,2018年成为发行人国内第一大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业务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5)Promethean公司、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与发行人是否构成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交互平板,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ODM/OEM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用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相关经销商是否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销售发行人产品占其总销售的比例,业务的取得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采用经销商模式下,产品运输、产品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的责任承担机制,经销商是否具备安装调试及售后维护的人员配备及技术能力,以经销商签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4)报告期经销商客户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来实现销售收入增长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大幅增长,其中出口美国收入占比也大幅提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境外销售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及期末库存情况,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查询数据的比对情况;(3)外销产品数量、与对应库存商品、核心零部件等原材料的进销存数量匹配关系,海外经销商的库存和终端销售情况;(4)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略有上升,且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视源股份,境外销售收入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对非Promethean公司销售毛利率也远高于对Promethean公司销售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趋势是否一致;(2)经销模式下主要产品智能交互平板销售收入毛利率逐年上升,经销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境外经销商合理经销利润体现的方式和依据,境外经销毛利率持续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序号
公司名称
上会日期
拟上市地点
保荐机构
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1/3
上交所主板
中信证券
2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1/3
上交所主板
招商证券
3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8
深交所创业板
民生证券
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1/8
上交所主板
中金公司
5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9
深交所创业板
华西证券
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3/12
上交所主板
东兴证券
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3/19
深交所创业板
华泰联合证券
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2
上交所主板
国泰君安证券
9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6
深交所创业板
1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6
深交所创业板
光大证券
1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6
深交所创业板
财通证券
1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6
深交所中小板
东莞证券
1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4/4
深交所创业板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4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4/4
深交所创业板
中航证券
1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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