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9 18:51:4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57 次
原标题:“16亭公投”公司债发行人挪用募集资金!国信证券监督不到位遭警示 来源:众财汇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亭公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国信证券对盐城亭公投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被江苏证监局警示。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江苏证监局对国信证券在盐城亭公投发行的“16亭公投”公司债券中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国信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国信证券对盐城亭公投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募集资金中有2亿元存在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发行人在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9月23日期间将募集资金中2亿元转借他人;而你公司出具的2016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发行人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等违规行为,未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盐城亭公投对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样被江苏证监局警示。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江苏证监局对盐城亭公投相关公司债的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盐城亭公投存在下列问题:
“16亭公投”募集资金中有2亿元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在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9月23日期间转借他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决定对盐城亭公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查阅工商信息发现,盐城亭公投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持股比例100%。
下附:行政监管措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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