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6-11 21:03:3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200 次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49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问题的有关事项和数据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并需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公司申请,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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