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5 05:20:5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8 次
4月24日,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根据本办法规定宣布为异常情况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开市闭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保证金标准、限期平仓、强行平仓、限制出金、强制减仓、限制交易等紧急措施。
此外,修订案明确,黄金、白银、石油沥青、热轧卷板、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4%,阴极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不锈钢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线材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2020〕67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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