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9 15:37:42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76 次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息息相关。早在2018年8月3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至今,已进行过七次修改。此前六次修改多是围绕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等问题的小幅修改,本次修改则旨在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着力解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是我国健全现代税制体系和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大家都非常的关心,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大家不免会产生一些疑问,近几期的节目,就带领大家共同走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那些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以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年度汇算的“年度”是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的1月1号到12月31号。
刚才我们说到的“综合所得”一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听众朋友们,今天的《税收点亮生活》就到这里了,感谢您的收听,更多的税收话题和内容请关注“青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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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原标题:《【税收点亮生活】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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