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26 08:10:2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92 次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查看PDF原文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9月13日证监许可[2012]122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股东将运用其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认购行为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3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27
八、基金份额的交易 ...... 27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8
十、基金的投资 ...... 3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44
十二、基金的财产 ...... 45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4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0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54
十八、风险揭示 ...... 5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9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90
一、绪言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上一篇:上一篇:2019年年报点评:财富管理转型初见成效,各项业务发展均衡
下一篇:下一篇: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