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53项新规待出台,创业板注册制年内“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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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资本市场53项新规待出台,创业板注册制年内“动工”
2020年,证监会将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首次公布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时间目标——力争2020年年内,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而上述文件,规定了创业板IPO的发行程序及发行条件等具体内容。
4月17日,证监会公布2020年立法计划,计划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53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2件,列入“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1件。2020年一大波新规将纷至沓来。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年内计划制定并出台新规4项,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管理、机构内控管理等,还将出台《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市场主体各类行为,除了针对上市公司严格监管外,还着重从规则完善角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计划出台针对券商、PE、投资机构等多项具体业务的管理办法。
另外,证监会还在研究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创业板年内“有戏”
新《证券法》对新股发行注册制做了全面规定,并取消了对核准制等相关内容。目前,注册制向全市场推行的工作仍在进行中。不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各方对改革节奏的预期有所调整。
据证监会3月23日透露,创业板改革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证监会涉及创业板改革的立法计划,向市场透露了清晰的工作安排。
“做好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证监会称,力争年内出台重点项目3件,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全面衔接证券法
今年3月,修订后的《证券法》生效实施,这也使得资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更加紧迫。
结合《证券法》修订,证监会已经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13件规章进行了“打包”修改。
在与《证券法》衔接方面,今年证监会“力争出台的重点项目”内容丰富。
年内预计将制定新规4项,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而计划年内修改的规章制度,则涉及证券发行、交易、等结算以及券商风控、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除上述年内计划出台规则之外,还有多项证监会“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包括,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13个“办法”规范市场
根据计划,证监会将专门制定文件,对投资咨询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券商柜台业务、期货子公司管理、私募股权托管业务予以监管。
即年内计划制定5个“办法”,包括:《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柜台业务办法(试行)》《期货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同时,还要修改8个“办法”,包括《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除了上述今年大概率会出台的文件外,“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还有6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债券回购交易结算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
配合推动上位法
立法计划显示,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0年证监会还将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制定《期货法》、修改《刑法》等。
另外,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以及配合有关司法机关,进行相关证券期货领域司法解释立法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依法行政,证监会年内也将出台三份文件。包括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另外,还在抓紧研究并将择机出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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