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1 19:34:42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5 次
2020年是金融开放的关键一年。据此前证监会给出的时间表,2020年1月起将首先开放期货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不仅如此,自2020年起,中国期货行业的数据口径将实现重大变化,与国际惯例相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起,我国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的数据统计口径将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
时代财经12月31日向上期所了解到,为保证调整后系统的平稳运行,上期所和上期能源中心于12月7日和28日进行了两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演练已经圆满结束。
12月31日,平安期货、新湖期货等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均向时代财经表示,此次只是统计口径的调整,对期货公司的实际运营并不会产生影响。
上期所组织两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
对于此次行业数据统计口径调整,某交易所人士12月31日向时代财经分析说,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统计体系单、双边统计口径混用的状况,不便于行业内外统计分析。“国内商品期货市场通常采用双边统计口径的计算方式,而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采用了单边口径的计算方式。但在国际上,通常是使用单边统计口径计算方式。”
为此,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启动期货市场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的相关工作。
今年10月29日,上期所发布公告表示,此次调整统计口径主要涉及到业务规则的修订和技术系统数据字段的调整。
业务规则上,主要涉及成交量、持仓量的修改。上期所修订了《交易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两个规则,上期能源中心修订了《交易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在技术层面上,涉及的系统包括交易系统(一代行情系统、二代组播行情系统)、互联网行情系统、网站和会员服务系统,涉及的数据关键字段包括成交量、持仓量、成交额、行权量等。
12月31日,时代财经向上期所了解到,为保证调整后系统的平稳运行,上期所和上期能源中心于12月7日和28日进行了两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演练内容为数据统计口径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后日盘的交易、结算、行情转发、数据报送等业务场景。总体演练过程顺利,符合预期。
据上期所的统计,这两次演练有149家会员共372个席位参加,参与测试客户数1132个。12月7日,报单41667笔,成交56846笔,按照单边统计,成交量197798手,成交金额107.8亿元,总持仓量6164133手;12月28日,报单86012笔,成交74708笔,按照单边统计,成交量218387手,成交金额237.5亿元,总持仓量5942181手。
上期能源中心两次演练有149家会员共302个席位参加,参与测试客户数476个。12月7日,报单16898笔,成交20920笔,按照单边统计,成交量11568手,成交金额27.8亿元,总持仓量86359手;12月28日,报单14447笔,成交17052笔,按照单边统计,成交量9223手,成交金额24.8亿元,总持仓量78437手。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连续两次全市场演练,相关系统的关键功能得到验证,为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系统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
不影响现有业务和期货价格
为配合此次调整,郑商所也修订了《交易细则》,以及白糖期权合约和棉花期权合约中有关成交量、持仓量的统计口径,同时梳理、完善郑商所网站、行情数据发布及相应技术系统等涉及统计口径更改的内容。
大商所则修改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成交量和持仓量的定义,将原定义“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约在当日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和“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中的“双边数量”统一修改为“单边数量”。
上期所提示,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计算后,投资者从上期所、上期能源中心网站查看数据时,需注意数据统计口径的说明。例如网站2020年1月1日以前的数据仍标明以双边计算,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数据会标明以单边计算,投资者在使用数据进行对比时应注意统计口径的一致。
此外,上期所还表示,只有从交易所层面的统计数据会涉及双边改为单边的调整(每一笔买量与卖量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从会员或投资者层面的统计数据(买量与卖量无对应关系)将不涉及数据调整。例如上期所网站公布的“日交易排名”中会员的“成交量”是将会员的买成交量与卖成交量相加的结果。
时代财经12月31日向平安期货、新湖期货等机构了解到,本次规则调整仅涉及数据统计口径的变更,不影响现有业务和期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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