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4 21:59:2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2 次
产品全称:
信达证券智远价值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信达证券智远价值精选1号
产品类型:
混合类
成立时间:
2019-04-02
资金投向:
(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80%(不含);
(2)权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80%(不含)。
管理人将在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使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以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如遇相关证券不能上市交易的,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协会报告。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宏观经济总体分析判断经济周期,并通过对政策、流动性、估值、风险溢价率、市场情绪等判断股市、固定收益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风险收益,由此决定集合计划战略资产配置,即集合计划资产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适时地动态调整。
(二)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投资主办人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健、业绩优良、具有可持续增长前景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价格买入并进行中长期投资。本集合计划股票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析与配置、公司竞争优势评价、价值评估及证券选择等过程。
(1)行业分析与配置
(2)股票选择及组合优化
2、“港股通”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港股通投资策略与A股类似,通过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重点投资于受惠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竟争力股票。
“港股通”的投资包括两个方向,一方面,“港股通”标的股中,海外投资者青睐的具有垄断资源价值的板块将会成为未来内地市场中资金主要流向,管理人将重点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港股通”标的股中优质的消费、高科技蓝筹符合管理人成长价值的投资理念,也会重点投资。与此同时,A+H股差价的价值发现,也是获取盈利的重要方式。
3、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取得较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多因素分析、新股定价模型等多种手段,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产销规模、市场地位、核心技术、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情况,并依此合理作出投资决定,以降低新股申购风险,获取较高收益。
4、权益类基金投资策略
对于权益类基金,将根据基金公司、基金投资特点、基金经理管理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以选择出长期业绩优良的基金进行投资,另外,可阶段性根据行业和个股的判断选择与当时市场环境相匹配的基金进行波段操作。
(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证券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水平预期、货币政策导向、市场资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合计划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等角度进行考察。在深入研究 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判断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利用合理的期限结构策略组建债券投资组合。同时,根据对发债主体及其实际运行情况的详细了解与分析,有效控制债券的信用风险。对于债券基金,主要根据上述对债券久期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选择相匹配的债基进行投资,此外,也要结合对基金经理的了解及其投资风格变化和基金本身特点的综合考量。
(四)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在确定总体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预期收益水平、银行存款的期限、债券逆回购的预期收益率来确定资产的配置,并定期对以上资产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不限于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分级基金A类份额、各类金融债、债券基金、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等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等。
(2)权益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新股申购、定向增发)、“港股通”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内地其他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的技术连接机制买卖的特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
项目参与方:
担保方—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融资方—本项目不涉及融资方
结构化设计:
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自有资金参与:
管理人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且自有资金参与部分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数的20%,管理人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
收益风险特征:
中高风险
风控措施:
暂无数据
产品规模限制:
推广期的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
收益分配原则:
现金分红(默认)或红利再投资
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
无
投资经理:
唐国磊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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