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4 03:22:0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9 次
今年4月是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4月1日,新疆税务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举行了别开生面的税收宣传月“云端”启动仪式。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一开始,新疆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子婴就向纳税人代表们讲明了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各级税务机关实施“非接触式”办税,受到广大纳税人好评。启动仪式上,蔡子婴要求全区各级税务机关紧紧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通过组建“税收大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和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组织形式多样的“线上”问需活动,深入开展务实有效的“线下”走访调研,打通各类政策落实的痛点、堵点,进一步加大精准辅导、精准落实和精准服务力度。
“我单位通过防疫指挥部捐赠了一批防疫物资,应该享受怎样的扣除政策?”在线答疑环节一开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员马永生第一个提问。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高新区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马楠立对马永生的问题进行了精准解答。
接着,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财务人员江玺莹问道:“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个人所得税免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根据相关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治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高新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万小军给与了详细解答。
此后,新奇康药业、乌鲁木齐万海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视频网络抛出问题,均得到了满意回答。
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新疆税务系统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别具新意,在线税务专家团队解答的政策精准、全面、高效。“‘云端’互动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纳税方面的困惑。”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晓红说。
据悉,本次启动仪式正式拉开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帷幕,在为期50天“加长版”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新疆税务系统还将陆续推出“古丽讲税说费”线上公益讲堂、媒体记者基层行、助力脱贫攻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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