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11 05:01:3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76 次
香港证监会(SFC)4月9日发表报告,发现98%的杠杆式外汇交易活跃客户为散户投资者,及超过99%的杠杆式外汇交易市场交易量,乃来自滚动式即期外汇合约。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杠杆式外汇交易未必人人合适。有关交易以保证金形式进行,而这些产品可能涉及复杂或非标准结构,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投资者也可能在这些交易中蒙受巨额损失,特别是在市场大幅波动之时。经纪商应确保客户彻底明白这些产品的性质和风险,并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承担有关风险和可能招致的损失。
Ashley Alder
调查报告提到,散户投资者较难明白的复杂外汇产品(如期权及远期合约)的交易量相对偏低。在2018年的所有杠杆式外汇交易产品都是在场外交易的。
据经纪商递交的数据显示,有超过60%的杠杆式外汇交易客户,在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录得净交易亏损,而部分投资者蒙受的损失超过100万港元。有15%在2018年获得超过10,000港元的净交易利润,当中少于1%赚取超过100万港元。表现最佳的个案获得约950万港元的净交易利润。
为配合证监会调查,一些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被抽选向证监会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证监会提醒道,投资者在参与杠杆式外汇交易前,应就自身的情况仔细考虑风险及有关交易是否适合自己。
此外,证监会在4月9日向持牌法团(经纪商)发出的通函内,提醒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的高级管理层应承担制订和实施各项政策和监控措施的责任,以符合应达到的监管标准。
就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而言,该报告重点阐述了一些应达到的监管标准,以及证监会在其监管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一些良好的业界操作手法。有关应达到的监管标准涵盖客户尽职审查、处理客户交易指令、利益冲突及为客户提供的资料。
据了解,这份报告是香港证监会对持牌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杠杆式外汇交易活动的调查报告。本次调查报告向40家持牌经纪商发出问卷,其中8家经纪商没有或已停止杠杆式外汇交易活动。(汇商注:此份调查报告对中国大陆外汇及差价合约交易者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以下是调查报告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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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产品类别的交易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的总交易量以由它们执行的杠杆式外汇合约的总基本价值计算(2018 年市场交易量)为18,440亿港元(约2378亿美元),及每名客户的平均交易量为1.22亿港元(约1574万美元)。
滚动式即期外汇合约占2018年市场交易额的99.6%。远期合约及货币期权各自占0.2%。这些产品全部都在场外买卖。
滚动式即期外汇合约是以保证金形式交易,即投资者存入仅相等于合约总基本价值很小的百分比的抵押品(主要为现金存款)便可开立持仓。《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规定,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须将最初保证金及维持保证金额,分别定于不少于杠杆式外汇合约的总基本价值的5%及3%。
来源: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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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群体
截至2018年12月3 日,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所呈报的杠杆式外汇交易活跃客户总数为15,096人(汇商注:本港地区客户人数),当中 98%为散户投资者。过去10年,杠杆式外汇交易活跃客户的数目已由2009年的10,295人增加47%至2018年的15,096人。
来源:SFC
此外,以介绍代理人身份行事的持牌法团(经纪商)自它们获发牌当日起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转介了合共7636名客户给其海外联属公司以进行杠杆式外汇交易活动。
3
客户的交易表现
这次调查抽选了一些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商向证监会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被抽查经纪商合共占2018年市场交易量的77%及占杠杆式外汇交易活跃客户总数的41%。根据被抽查经纪商的资料,在2018年,它们的客户有61%在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录得净交易亏损及有39%的客户获得净交易利润。
来源:SFC
在被抽查经纪商的杠杆式外汇交易活跃客户当中,有26%在2018年招致了超过10,000港元的净交易亏损,当中1%净交易亏损超过100 万港元。表现最差的个案录得约700万港元的净交易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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