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豫能控股: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的2020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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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豫能控股: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的2020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时间:2020年05月12日 20:21:26 中财网
原标题:豫能控股: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的2020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股票之声明》。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相关后续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变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改变豫能控股主营业务或者对豫能控
股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资产重组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对豫能控股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使豫能控股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计划。
(三)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改变豫能控股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组成等相关计划。河南省财政厅与豫能控股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对豫能控股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的计划。
(五)员工聘用调整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对豫能控股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
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对豫能控股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
计划。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河南省财政厅未有对豫能控股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与
收购报告书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豫能控股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
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豫能控股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
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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