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时间:
  • 浏览:95
  • 来源:期货入门网

日期:2020-04-15 18:08:2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26 次


[年报]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时间:2020年04月14日 21:36:30&nbsp中财网    

原标题: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年报]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9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2,175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

15.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190.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3,618.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72.50万元。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大千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大千生态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

导期为

2017年3月10日至

2019年12月31日。现就

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已签署保荐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

1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不存在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事项。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情况。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

况。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经核查,在

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在执行《公司章程》、

“三会

”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方面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

核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对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

事前审阅和规定期限内的事后审阅,公

司给予了积极配合。

11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公司根据保荐机构的建议对相关披露文

件进行了修订以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有效地进行信息披露。截至本报告



2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存在

重大问题而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2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公司于

2019年

10月

28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出的《关于

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

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

公监函〔

2018〕0123号)。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

格按照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及

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

有重大信息。

13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当事人不

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未履行承

诺的事项。

14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6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保荐机构于

2019年

12月

16日至

17日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前制

定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与公司进行了

事前沟通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场



3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检查结束后,保荐机构将检查结果及时

通知了公司。

17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在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8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经核查,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19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项,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

2019年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

司不存在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德邦证券对大千生态

2019年持续督导期

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

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

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

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德邦证券认为,大千生态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4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在

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中财网




上一篇:上一篇:德邦证券遭罚没逾1900万 5年前五洋建设案处罚尘埃落定

下一篇:下一篇:嘉欣丝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猜你喜欢

全球关税查询表169e.com/tariff/

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境贸易已成为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重要选择。然而,复杂的关税政策和国际贸易规则常常让人望而却步。幸好,有了https://www.169e.com/tariff/,

2025-08-29

期货历史上最大跌幅和涨幅

期货市场中的最大跌幅和最大涨幅可以因不同的期货合约、市场和时间段而异。这些波动通常取决于标的资产的特性、市场情绪、供需因素和宏观经济事件等因素。在过去的历史中,一些特定期货合约

2023-09-08

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cfa

CFA是指特许金融分析师(CharteredFinancialAnalyst),是全球金融行业公认的最高资格之一。涵盖金融分析、投资管理、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知识,对金融

2023-05-11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期货经营机构,公司拥有期货行业全部牌照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投资

2023-04-14

期货经济和非经济业务 有什么区别

期货是一种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投机和套利等领域。在期货市场中,可以区分出经济业务和非经济业务两种类型。经济业务是指期货合约所代表的实物商品在未来交割的过程中,参与者

2023-04-14

期货公司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