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7 23:49:0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70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德惠市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农业农村委员会、吉林省粮食局联合印发《吉林省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吉财粮[2018]741号)及《吉林省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粮[2019]273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稻谷补贴的重要意义
2018年国务院决定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下调最低收购价格,同时,国家对有关稻谷生产省份给予补贴,以切实保障我国稻谷生产基本稳定。
实施稻谷补贴,是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民种粮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持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加快形成优质优价价格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质量兴农,促进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分级落实。市政府根据省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德惠市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落实补贴政策。市农业农村局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市财政局兑付补贴资金。
2.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稻谷包括水稻和旱稻,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市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3.加强引导,调整结构。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我市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4.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按照《吉林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粮[2019]273号)文件要求,加强此项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补贴兑付渠道、管理模式、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范围内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稻谷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有关属地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稻谷生产者受益。
2.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稻谷种植面积。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3.补贴依据。生产者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实际稻谷种植面积。
4.补贴标准。市财政局根据省里下达的补贴额度和稻谷生产者当年实际种植面积确定我市的稻谷补贴标准。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
1.实行专户管理。稻谷生产者补贴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相互混用。
2.实行公示制度。市财政局要做好与市农业农村局的对接工作,确保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与市财政局补贴发放信息有效衔接。要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对经审核确定的稻谷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和乡(镇)、街或农场(单位)张榜公示。要做到三准确、三公开,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准确,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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