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21 10:56:3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84 次
青海税务
随时随地 获取涉税信息
内容提要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为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18日
感谢您抽出
·
来阅读此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原标题:《两部门发布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
上一篇:上一篇:2月21日嘉驰化工醋酐行情暂稳
下一篇:下一篇:上期所:强化服务产业功能确保钢材期货市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