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5 00:43:3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56 次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03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8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0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与在《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具有相同含义。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450.99万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450.9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5,113.72万股的1.00%。其中,拟首次授予3,358.84万份,占本次拟授予期权总额的97.33%;预留期权92.15万份,预留期权占本次拟授予期权总额的2.6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或公司)于200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89.SH,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5-7层。中金黄金经营范围包括:黄金、有色金属的地质勘查、采选、冶炼的投资与管理;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所需原材料、燃料、设备的仓储、销售;黄金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高纯度黄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进出口业务;商品展销。(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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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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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1.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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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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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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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金黄金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整合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等管理制度,制订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取股票期权激励方式,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450.99万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450.9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5,113.72万股的1.00%。其中,拟首次授予3,358.84万份,占本次拟授予期权总额的97.33%;预留期权92.15万份,预留期权占本次拟授予期权总额的2.67%。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期权失效。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标的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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