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中信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 时间:
- 浏览:19
- 来源:期货入门网
18中信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0年03月14日 11:30:25 中财网
原标题:18中信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股票代码:600030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债券简称:18中信G1 债券代码:143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9日
. 债券付息日:2020年3月20日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发行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3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
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中信G1;143512
3、发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17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5.14%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计息期限: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0日(上述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3月20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14%,每手“18中信G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1.40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9日
2、债券付息日:2020年3月20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中信G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
券的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网
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
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
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凯、韩博文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8214、010-60837363
邮政编码:100026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梅、郑云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付息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中财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