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03 22:41:0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61 次
新浪财经讯 2月26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东海证券三位管理人员的处罚决定。
经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业务开展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彭晓星(身份证号:362501196806******)作为公司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裁及资产管理分公司负责人,为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赵俊(身份证号:610103197001******)作为公司时任负责人,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五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彭华(身份证号:420601197304******)作为时任产品经理,为上述问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五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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