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百田石油:2019 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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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百田石油:2019 中期报告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2:25:33 中财网
原标题:百田石油:2019 中期报告
原油銷售合同,進行賣油。在二零一九年四月,
GAO派遣了第一艘船抵達宿務,開
啟運油工作。石油銷售至今仍在繼續。除了GAO以外,Tom’s Power Petroleum Distributor
Inc.,一家根據菲律賓法律成立、在菲律賓從事石油產品的貿易和銷售的公司,也不定期運
油,另有多家潛在買家與中國國際礦業接觸,目前潛在買家正在進行油樣分析。
根據2019年單井生產趨勢及5-7月的測試結果,判斷生產井附近具有部署新井的價值,結合
油藏及地質分析結果,部署了新井,並完成了租地工作。預計在
2020年鑽四口生產井,物料
採購進行當中。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
及債券中之權益及╱或淡倉
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概無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
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任
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載入該條所述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
GEM上市規則第
5.46至5.67條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規定而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及╱或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或淡倉
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除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外,於本公司股份及╱或相關股份
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及淡
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有權利於任何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上投票
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之權益之人士,或按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須存
置之主要股東登記冊所記錄之主要股東如下:
人士名稱所持股份數目身份概約權益百分比
(附註1)
Silver Star Enterprises 1,877,115,931 (L) 實益擁有人
63.90%
Holdings Inc. (附註2)
林南
1,877,115,931 (L)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63.90%
(附註2)
48,480,000 (L)實益擁有人
1.65%
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250,000,000 (L) 實益擁有人
8.51%
(附註3)
舒心
152,580,000實益擁有人
5.19%
附註:
1 「L」字母指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之好倉。
2 Silver Star Enterprises Holdings Inc.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林南先生實益擁有。林南先生被視作於
Silver Star Enterprises Holdings Inc.持有之1,877,115,931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3 該等股份於行使本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附帶之兌換權而可予配發及發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據董事所知,除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
外,概無任何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第
2及3分部之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有權利於任
何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之權
益,或任何其他主要股東擁有須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須存置之登記冊
之權益或淡倉。
董事購入股份之權利
於本期間內任何時間,概無授予任何董事、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滿十八歲子女可透過收購本
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券而獲取利益之權利,或由彼等行使有關權利;而本公
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亦無參與任何安排,令董事、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滿十八歲子女取得本
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有關權利。
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
本公司已採納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其條款不比
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
所載之交易必守標準寬鬆。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整段期間,就本公司所知,所有
董事並無違反有關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及交易必守標準之情況。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本期間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法例並無有關優先購買權之條文,致使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
股東提呈發售新股份。
競爭權益
本期間內,董事或本公司管理層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於與本集團業務存在或可能
存在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本期間內,本公司一直遵守載於
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所載守則條文之
規定。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8及5.33條成立具書面職權範圍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
之主要職責包括審閱本公司年報、中期報告及季度財務報告,並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意
見。審核委員會亦負責檢討本公司之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其亦負責向董事
會就委任、重新委任及免任外聘核數師提供推薦建議、批准外聘核數師之薪酬及委聘條款、
審核及監察外聘核數師之獨立性及客觀性,以及就財務報告及賬目的審閱每年會見外聘核數
師不少於兩次。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分別為白旭屏先生、謝群女士及關敬之先生。關敬
之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之主席。
本集團於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經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認為,該未
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符合適用之會計準則、聯交所及法律規定,並已作出充分之披露。
代表董事會
來俊良
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香港,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
30
百田石油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
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趙智勇先生
鄶偉先生(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辭任)
來俊良先生
林漳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白旭屏先生
謝群女士
關敬之先生
30
百田石油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
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趙智勇先生
鄶偉先生(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辭任)
來俊良先生
林漳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白旭屏先生
謝群女士
關敬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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