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21 15:19:5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92 次
网易财经10月23日讯 10月23日晚,央行宣布启动本年度第五次降息和第五次降准。
央行宣布自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央行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从浮动上限制,央行负责人对此表示,取消对利率浮动的行政限制后,并不意味着央行不再对利率进行管理,只是利率调控会更加倚重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从这个角度讲,利率市场化改革将进入新阶段。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提高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自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推行了近二十年,今年被视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收官之年。
网易财经回顾梳理了这20年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政策进程:
一、稳步推进阶段
1993年确立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
1993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中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
1997年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放开贴现与转贴现利率
1998、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同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
1999年存款利率改革初步尝试
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
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与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圆、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
2002年统一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3年放开部分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
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圆、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2004年完全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在此前已二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基础上,再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2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
2004年10月,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还没有完全放开。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都可以下浮,下不设底。
2006年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范围
2006年8月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人民银行于当年10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
二、加速阶段
2012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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