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3 19:54:4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34 次
“截至2月2日12时,武汉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
《中国社会报》在2月10日的一则报道引起舆论波澜。
公益时报引用专家的观点认为,武汉市慈善总会根据指挥部要求上缴市财政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违背了捐赠人对捐赠资金如何使用的意愿。公益时报由国家民政部主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是中国基金会管理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2月1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发布声明澄清,媒体此前报道的“武汉市慈善总会将27亿元捐赠款上缴财政”是一个误读,27亿元捐赠款已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并且较为详细地列出善款的三个去向:
一是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隔离病房改造,治疗设备、药品耗材购置等疫情防控支出;
二是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及方舱医院、留观隔离点建设改造,治疗设备、药品耗材购置等;
三是区属医院治疗设备、药品耗材购置,社区防控等。
2月1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发布的澄清声明
根据武汉市慈善总会官网所披露的《武汉市慈善总会关于新型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的公告》,截止1月31日中午12点,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25.87亿。已公布使用14.35亿,其中非定向13.88亿,定向0.47亿,已使用55.47%。(第2号公告)
截止2月4日中午12点,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30.98亿元。已公布使用20.68亿元,其中非定向20亿元,定向0.68亿元,已使用66.75%。(第3号公告)
公告里也一并附上了善款拨付去向。
从公告来看,这27亿里面有相当部分已经由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拨付或者使用于各医院和各地防控指挥部,应该是无误的。
武汉市慈善总会官网已于1月31日起持续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项基金接收捐款明细
相信公众对于善款被拨付疫情救援和防控的用途,不会有疑议。但止步于此仍然不够。
大家还希望知道,款项从捐款人手里捐出到最后被用于疫情救援和防控,这期间经历了哪些环节和程序?
慈善机构和政府的公信力太重要了,伤害信任的事不可儿戏,剖析清楚,也有助于澄清误解,帮助公众认识、理解我国的慈善事业到底是如何运行的。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讲,武汉各地资源紧张,到处都需要物资,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相较慈善机构也许更为全面,在这种情况下,由财政部门统一调配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不管出于对合法合规,还是合理有效的关切,有些更深层问题仍需来思考:善款由慈善机构先上缴财政再统一拨付是否于法有依?这样做是否会违背捐赠人对捐赠资金如何使用的意愿?慈善捐款究竟该不该由政府来分配?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马颜昕对南风窗记者表示,从形式依据上,现在在法律的层面,国家并无规定确切的善款运作模式,大部分还是文件规定,比如非典期间财政部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
这次的《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规定了“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因此慈善总会将有关款项交给财政部门统一分配,有规范依据,并不是自行处分。
而且从捐助人角度,法律规定了查询权和建议权。如果慈善组织未能按约定使用的、且不改正的,捐助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来看,所谓善款上缴,并不是一个法律法规的问题。
这里涉及的真正问题是:慈善机构是如何实际运行的。
如果仅仅从效率出发,上缴财政的行为让善款的使用多出一步,不见得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湖北省慈善总会监事叶青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就认为,“武汉市慈善总会的做法是一个多余的动作”。因为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善款没有经过财政的必要性,慈善总会拥有自己进行分配的权力。他认为,或许出于涉及款项太多,怕承担责任的考虑,慈善总会才选择交给财政,把一道关。
这种说法具有合理性,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几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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