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1 10:21:12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7 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境外经营越来越普遍。商业银行境外分行或子行资本金面临的汇率风险日益突出,有效控制汇率风险是商业银行境外布局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境外经营资本金汇率风险的产生
下面以一家境内商业银行在法兰克福设立分行为例,来分析境外经营资本金所带来的汇率风险。法兰克福分行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假设总行注资币种同样为欧元。
1.总行自身汇率风险。注资后,总行资负表为对法兰克福分行的1亿欧元长期股权投资和1亿欧元客户存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企业应当采用期末即期汇率将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期末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即期汇率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假设注资时的即期汇率为1欧元兑10元人民币,假设年末即期汇率为1欧元兑9元人民币。年末,欧元资负表折算为人民币后为:长期股权投资10亿元人民币=存款9亿元人民币+汇兑损益1亿元人民币。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此汇兑估盈应缴纳所得税0.25亿元人民币。
欧元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在不同时点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是不变的;欧元存款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在不同时点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是变动的;欧元存款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汇率估值变动,就产生了汇兑损益。
总行的欧元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在注资日叙做了一笔卖出1亿欧元、买入10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买卖操作。如果欧元对人民币升值,此欧元存款就会估亏;反之,则会估盈。总行损益表会受到对法兰克福长期股权投资和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影响。
2.境外机构汇率风险。收到资本金后,法兰克福分行欧元资负表为:存放同业1亿欧元=股本1亿欧元。总行对法兰克福分行的注资币种为欧元,与法兰克福的记账本位币一致。对法兰克福分行来说,接收资本金的过程并不涉及外币业务,无需进行外币折算,没有汇率风险产生。
3.集团并表折算汇率风险。《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二条规定:期末,企业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并入本企业财务报表时,对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期末即期汇率折算,对于期末即期汇率和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集团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股本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法兰克福分行欧元资负表为:资产9亿元人民币=股本10亿元人民币-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亿元人民币。
这里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含义是:注资时,法兰克福分行欧元资产1亿欧元折算为10亿元人民币;期末,由于欧元兑人民币贬值,同样的欧元资产只能折算为9亿元人民币。法兰克福分行欧元净资产出现了贬值;集团资本受到影响,集团权益项目出现了估亏1亿元人民币的资本缩水。外币报表折算差非损益项目,没有税务影响。
二、境外经营资本金汇率风险的特点
(一)集团整体不存在资金错配,整体估值是零
从集团整体看,总行吸收存款,然后以资本金形式将资金转移到境外机构。资金只是在集团内部不同的记账主体间流动,资金来源为总行,资金运用为境外机构,集团整体并未有资金的错配。
体现在估值上。总分行损益上的估值(汇兑损益)与集团并表时权益上的估值(外币报表折算差)存在会计核算上的抵消作用,因此,总行、分行和并表折算的估值合计是零。
(二)损益项目需缴纳所得税
估值错配会引起银行损益的波动,对银行业绩产生影响。汇兑损益项目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外币报表折算差无需缴税,尽管两者在会计核算上存在抵消效应,但无法产生纳税义务上的抵消效应,集团整体仍需缴纳所得税。因此,汇兑损益产生的纳税效应,导致集团整体的现金流出,降低集团资本水平。
三、汇率风险的应对措施
汇率风险按管理职责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由总行负责的总行层面的汇率风险(包括总行自身汇率风险和集团并表过程中的汇率风险),二是由境外机构负责的自身汇率风险。其中,总行层面汇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损益波动,实现海外机构净资产的保值和确保集团资本水平不受汇率波动影响;境外机构层面汇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自身经营成果不受汇率波动负面影响。
(一)总行层面汇率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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