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渤海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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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渤海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7:36:37 中财网
原标题:浩物股份:渤海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8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
合计63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具体发送名单如下:
1、前20名股东(截至2019年12月10日收市后)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新疆硅谷天堂恒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金丰和日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易富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5
胡客满
6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汇富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旭富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8
韩艳华
9
秦保庆
10
杨会琴
11
潘荣华
12
赵广莲
13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
谭森源
1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周正明
17
吴锡潮
18
王国森
19
杨蓉
20
张数忠
2、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家证券公司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截至2019
年12月13日)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郭军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太仓汇富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
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7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9:00-12:00,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
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未收到投资者的报价。依照发行方案,发行人
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于2019年12月20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3.98元/股,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63名特定投资者发出了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追加认
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同时,《认购邀
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
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股份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
(二)询价对象申购情况
2019年12月23日9:00-12:00,在《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有效报价时间
内,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份《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
股票追加申购单》(以下简称“《追加申购单》”),并缴纳了认购保证金,为有效
申购。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浩物
股份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98元/股。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报送
材料
方式
保证金
金额
(万元)
是否有
效申购
1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3.98
23,700.00
传真
2,370.00
是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49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2019年12月25日12:11时止,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渤海证
券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12001615300052527539账
户已收到认购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认购款236,999,997.24
元(含认购保证金23,700,000.00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追加申购单》
及完整的附件清单,并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认
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1名,配售
股份59,547,7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999,997.24元,最终配售情况如
下: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
(元)
获配股数
(股)
1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236,999,997.24
59,547,738
合计
236,999,997.24
59,547,738
(四)关于获配投资者产品备案、出资来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关联
关系的核查情况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最终获配的1名投资者的相
关产品备案、出资来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关联关系的核查情况如下:
1、产品备案情况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
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2、出资来源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认购资金
来源
1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和自
筹
根据发行获配对象提供的《资金来源承诺函》,本次参与发行的资金为自有
及自筹,其中自筹资金来自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根据发行获
配对象提供的《声明函》,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追加
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独立财务顾问(联席
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等级
风险等级
是否匹配
是否已进行产
品风险警示
1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4、关联关系核查
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主要股东(包括但不限于5%以上股东、前10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认购。
(五)缴款与验资
2019年12月24日,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向获配发行
对象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
通知书》。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49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2019年12月25日12:11时止,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渤
海证券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12001615300052527539账户已收到认购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部认购款236,999,997.24元(含认购保证金23,700,000.00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4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
年12月25日,渤海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等费用9,960,383.40元(含
税)后的余额227,039,613.84元汇入浩物股份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浩物
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6,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538,097.55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7,461,899.69元,其中增加股本为59,547,738.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
167,914,161.69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上市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市公司将按
照《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本次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
露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核准文件,并于2019年2月12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
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1、浩物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经核查,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参
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类
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浩物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要求。
4、浩物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
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安志勇
项目主办人签名:
关 伟 宝 石
项目协办人签名:
许一航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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