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1 19:09:3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91 次
南华期货:修改《公司章程》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7:11:00 中财网
原标题:南华期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9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的议案》。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横
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华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飞达
化学有限公司、东阳市正宏化
工有限公司、北京怡广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以其在南华期货有限
公司中的截至2012年6月30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份额折
为公司之股份数。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华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飞达化学有限公司、东阳市正宏化
工有限公司、北京怡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见附件)。
发起人以其在南华期货有限公司中的截至2012年6月30日
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份额折为公司之股份数。公司的发起人认
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
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股份
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
比例
(%)
实缴时间
1
横店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26170.00
净资产
58.16
2012年6月
30日前
2
南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13050.00
净资产
29
2012年6月
30日前
3
东阳市飞达化
学有限公司
2233.51
净资产
4.96
2012年6月
30日前
4
东阳市正宏化
工有限公司
2206.58
净资产
4.9
2012年6月
30日前
5
北京怡广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339.91
净资产
2.98
2012年6月
30日前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
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
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审核、签署或授权审
核、签署下列公司对外文件:
(1) 总经理有权签署除须
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之外的
重要文件;
(2) 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
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
(3) 对于经常性项目文
件,根据公司内部职责分工,
总经理交由分管负责的高管
人员或其指定的具体经办人
签署;
(4) 其它需要总经理签
署的文件。
(九)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对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
联交易、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等事项,未达到本章程第
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标准
的,总经理有权作出审批决
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审核、签署或授权审核、签署下列公司对外文件:
(1) 总经理有权签署除须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之外的重
要文件;
(2) 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
(3) 对于经常性项目文件,根据公司内部职责分工,总
经理交由分管负责的高管人员或其指定的具体经办人签署;
(4) 其它需要总经理签署的文件。
(九)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次修改章程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以工商
行政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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