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5 17:50:1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2 次
涉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哪些特点?
今天(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指出,涉及疫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问题口罩”案量超85%。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将制假售假等9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器材的,依照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出这些特点:一是犯罪对象集中。涉“问题口罩”案件超过85%,其余案件涉及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二是罪名集中。主要涉及5个罪名,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三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深度交织。比如同样是口罩案件,由于口罩种类、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等方面不同,可能涉及多个罪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竞合的规定,有的适用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的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最高检多措并举,严惩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内的各类涉疫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紧密结合。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在办理程某某销售假冒“3M”口罩案中,克服疫情特殊时期困难,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及时远程提前介入案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并依法快捕快诉,该案从案发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个多月时间。4名被告人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该案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认罪服法,没有上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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