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11 09:14:5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23 次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犹县以真金白银政策稳定市场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商贸服务业平稳增长。
一、提振消费信心。县财政安排160万元,通过赣服通赣州分厅分批向市场投放总价面值200元的餐饮专用消费券,个人不重复领取,按单次消费金额的50%捆绑使用,在指定的餐饮企业限时消费完毕。
二、加强融资帮扶。简化“信贷通”流程,正常运行1年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1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可优先申请“财园信贷通”复工复产贷,贷款上限500万元,做好“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新增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衔接实施工作,发挥“信贷通”的融资作用。
三、给予用工补助和水电气费用补贴。对3月31日前恢复营业的餐饮等商贸限上企业,3月至5月连续稳定在岗的员工,按200元/人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3月31日前恢复营业的餐饮等限上商贸企业,由县财政对其3月至5月实际发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2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四、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事餐饮、住宿经营的非国有企业(含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政府有关文件减免3个月租金。如在2020年已一次性缴交了一年租金的承租户,则在下一周期年相应减免3个月租金。
五、减轻税费负担。对3月31日前恢复营业,且连续经营3个月的餐饮等商贸限上企业,由县财政根据企业上年度所缴交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按月均额给予企业2个月奖励。
六、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对3月31日前恢复营业的餐饮等商贸企业,年内认定为新入规单位的,给予9万元的一次性入规奖励。其中,市财政4万元,县财政5万元。对2020年度销售增速超过全县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2019年该企业销售额基础上,每增加500万元由县财政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封顶。
七、鼓励创新经营模式。鼓励餐饮等商贸企业开展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统筹“线上线下”,积极培育和壮大“宅经济”“指尖经济”“网红经济”。对2020年单季度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网络营业额达100万元(含)的限上餐饮、住宿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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