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11 13:34:0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9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1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并组织有关人员对问询意见进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的书面回复。
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稳妥地做好问询回复工作,经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10日之前对《问询函》做出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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