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3 02:44:4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50 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记者 韩艺嘉 华青剑)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46次工作会议公告显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600999.SH)配股申请将于4月3日审核。
招商证券于2009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于2015年4月9日盘中创下上市最高价40.00元,随后股价一路波动向下。截至昨日收盘,招商证券报17.12元,涨幅1.72%。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股价相比5年前已腰斩的招商证券欲通过配股募资不超过150亿元。2019年11月5日,招商证券发布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
随后,证监会对于招商证券配股项目进行了审查,并下发了反馈意见通知。
关于资产减值,证监会指出,报告期内,招商证券持有的各类金融资产金额较大,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变动较大,要求招商证券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招商证券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由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构成,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占比较小;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变动主要受当期资本市场行情、客户信用状况、相关业务规模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
此外,招商证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及操作指引的要求,及时对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采用明确的减值计提方法计算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行政处罚,证监会要求招商证券补充披露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此外,由于报告期内招商证券多次被行政机关和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证监会要求招商证券说明:1、相关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事项是否整改落实到位,相关措施是否有效;2、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3、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招商证券在回复中披露了2016年至2019年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及被采取纪律行动情况,其中,遭央行处罚4次,遭税务部门处罚11次,香港子公司遭香港证监会处罚2次。
央行处罚情况如下:2018年4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公司福清江滨路营业部下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18]14号),认为该营业部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开立基金账户、代办证券账户等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2、办理转托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3、修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资料,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决定对该营业部处人民币 35 万元罚款。
2018 年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对公司阜阳人民路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阜银)罚字[2018]第1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存在部分客户身份信息未完整登记或登记错误;客户风险等级审核不及时,个别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流程错误等问题,对该营业部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2019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对公司苏州华池街证券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罚字[2019]第9号),认为该营业部存在未按规定对1名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问题,对该营业部处以25万元人民币罚款。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公司兰州庆阳路证券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兰银罚字 [2019] 第1号),认为该营业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营业部处以 25万元人民币罚款。
香港子公司遭香港证监会处罚如下:2019年5月27日,香港证监会于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证香港因在担任中国金属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时(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香港证监会对招证香港采取谴责并处以罚款2700万港元的纪律行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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