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0 03:26:5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32 次
证监会年内计划制定并出台新规4项,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管理、机构内控管理等,还将出台《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证监会首次公布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时间目标——力争2020年年内,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而上述文件,包含了创业板IPO的发行上市程序及条件等具体内容。
4月17日,证监会公布2020年立法计划,计划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53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2件,列入“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1件。2020年一大波新规将纷至沓来。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年内计划制定并出台新规4项,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管理、机构内控管理等,还将出台《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市场主体各类行为,除了针对上市公司严格监管外,还着重从规则完善角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计划出台针对券商、PE、投资机构等多项具体业务的管理办法。
创业板年内“有戏”
新《证券法》对新股发行注册制做了全面规定,并取消了核准制等相关内容。目前,注册制向全市场推行的工作仍在进行中。不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各方对改革节奏的预期有所调整。
据证监会3月23日透露,创业板改革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证监会涉及创业板改革的立法计划,向市场透露了清晰的工作安排。
“做好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证监会称,力争年内出台重点项目3件,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全面衔接证券法
今年3月,修订后的《证券法》生效实施,这也使得资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更加紧迫。
结合《证券法》修订,证监会已经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13件规章进行了“打包”修改。
在与《证券法》衔接方面,今年证监会“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内容丰富。
年内预计将制定新规4项,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而计划年内修改的规章制度,则涉及证券发行、交易等结算以及券商风控、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除上述年内计划出台规则之外,还有多项证监会“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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