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6-02 06:11:1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21 次
华西证券 - 0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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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司资料意见反馈
公告日期: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10-09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处分类型 问讯
违规行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4号)。
批复内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现将《问询函》回复。
处理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9-11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处分类型 警示
违规行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公司投行类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作为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6年6月22日非公开发行的16顺风01债(135576.SH)的受托管理人,按照《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4.6条规定,“出现本协议的第3.4条的规定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保证人,要求甲方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未履职事项:
1、募集说明书中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采购元件、组件及支付工程款”,本次债券实际发行金额5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到账资金4.98亿元。其中发行人2016年6月27日调拨给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3952万元,用于支付银行贷款保证金,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3.4条的第13项“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18项“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在临时受托事务报告中披露。
2、2016年6月21日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未来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解除其原于2015年12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募集说明书该股权转让收入为公司偿债来源之一,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3.4条第10项“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就此事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3、2016年12月29日发行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9项“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第18项“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就此事项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的规定。
二、你公司在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冷链”)新三板挂牌项目推荐尽调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
1、民生冷链尽调底稿中收录的民生冷链工商登记资料,存在复印专用章未能体现复印资料总页数、复印资料也不能体现页码首尾衔接状况。经查,项目组在尽调过程中未实际参与工商查询工作,也未通过现场访谈等其他方式核实工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导致未能发现并关注民生冷链实际控制人王兰个人对其他自然人负债1400万元和王兰、赵杰夫妇将所持股权出质的事实。
2、你公司在宜宾雪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民生冷链原关联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对股权受让方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并及时发现宜宾雪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于斌和民生冷链董事兼财务总监李蜀萍的母子关系。
3、2015年9月18日,民生冷链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签署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议案,本次新增发行股份500万股,出资人共计缴纳出资额1000万元。你公司查阅了相应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股东缴款银行凭证、《验资报告》、工商登记等资料,但尽调底稿中未收录认购股东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为公司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关于“证券公司在从事股票转让、定向发行等业务活动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规范履行内核程序,认真编制相关文件,并持续督导所推荐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的规定。
批复内容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 四川证监局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4-25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处分类型 处罚决定
违规行为 北京彰化路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
批复内容 处以100元的罚款。
处理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7-17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处分类型 处罚决定
违规行为 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增值税。
批复内容 处以60元的罚款。
处理人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4-02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处分类型 警示
违规行为 2015年4月2日,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在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等问题。
批复内容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警示措施。在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当月,本公司已完成对上述问题的整改。
处理人 中国证监会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1-16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处分类型 处罚决定
违规行为 成都天府二街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增值税。
批复内容 罚款400元。
处理人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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