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工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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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工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20:46:25 中财网
原标题:瑞玛工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瑞玛工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凯精密”)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之间
发生的销售紧固件事项,关联交易总额为19.08万元。根据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
易情况和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公司预计2020年新凯精密与宝馨科技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0万元,主要交易内容为紧固件的销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期间
金额(万元)
宝馨科技
销售商品
新凯精密向宝馨科技
销售紧固件
2020年1月至2021
年1月
300.00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凯精密与宝馨科技上一年度同类交易金额为
19.0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55,403.43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14;
注册地及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陈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789543G;
主营业务: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冬、汪敏(截至2019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设备、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控
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学校、
医院、商业体、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
关联方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宝馨科技总资产为187,160.5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495.90万元,营业收入为80,711.95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31.1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宝馨科技总
资产为171,029.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302.42万元,营业
收入为59,948.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30.98万元;
关联关系:2017年11月至今,张薇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张薇兼任宝馨
科技独立董事,宝馨科技自2017年11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2020年1月23日起,
张薇女士不再在宝馨科技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此后12个月内,宝馨科技依然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宝馨科技系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稳定,能够
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宝馨科技均为施耐德认可的制造商,新凯精密向其销售的紧固件用于
其为施耐德生产的产品,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有效期内,新凯精密向宝馨科技销售紧固件的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定
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凯精密与宝馨科技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
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张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销售商品之
间的正常经营活动往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1)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新凯精密
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本次2020年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综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
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对瑞玛工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并将持续关
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关联交易.png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晓涛 黄萌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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