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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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01:02:06 中财网
原标题: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项目组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
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及
未来分红回报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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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发行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政策明确、合理,有利于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的问题
本保荐机构协同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进行了辅导,并督促其
健全公司“三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流程等,规范公司运作。
发行人管理层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评估,并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芯瑞达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
的。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
制度健全,且均得以有效实施。
三、质量控制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70.58%、61.56%和58.99%。请项目组说明:(1)请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
的合作内容、销售金额、合同签署周期、订单合作方式等,说明合作的稳定性和
可持续性。(2)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和客户结构情况,说明前五大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内容、销售金额、合同签署周期、订单合作
方式等,说明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内容、销售金额
A、2019年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序
号
客户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1 长虹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292.92 5.82 7,530.79 14.41%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42.82 13.31 569.99 1.09%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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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8,100.78 15.50%
2
光明
半导
体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111.99 6.39 7,100.12 13.58%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8.25 17.48 144.27 0.28%
小计 / / 7,244.38 13.86%
3 创维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541.63 4.83 2,617.24 5.01%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69.51 22.40 1,557.15 2.98%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6,021.16 0.27 1,620.39 3.10%
小计 / / 5,794.78 11.09%
4
鸿合
科技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569.64 9.24 5,261.46 10.07%
5 海信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619.72 5.91 3,665.66 7.01%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39.68 19.23 763.11 1.46%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0.48 0.38 0.18 0.00%
小计 / / 4,428.94 8.47%
合计 / / 30,830.35 58.99%
B、2018年度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序
号
客户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1 海信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207.86 6.79 8,204.12 16.18%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22.95 18.15 416.51 0.82%
小计 / / 8,620.63 17.00%
2 长虹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969.31 6.78 6,575.98 12.97%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48.16 10.46 503.79 0.99%
小计 / / 7,079.77 13.96%
3 创维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863.78 5.13 4,426.94 8.73%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61.96 31.10 1,927.29 3.80%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629.02 0.32 200.62 0.40%
小计 / / 6,554.84 12.93%
4
中新
科技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989.49 5.05 4,996.19 9.85%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0.78 34.73 27.03 0.05%
小计 / / 5,023.22 9.91%
5 TCL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692.11 5.57 3,856.90 7.61%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0.02 22.75 0.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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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300.46 0.37 109.93 0.22%
小计 / / 3,967.23 7.82%
合计 / / 31,245.70 61.63%
C、2017年度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序
号
客户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1 创维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677.22 4.89 8,206.62 18.33%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47.45 39.81 1,889.04 4.22%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934.07 0.31 293.26 0.65%
小计 / / 10,388.92 23.20%
2
中新
科技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718.21 4.80 8,242.28 18.40%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1.35 27.18 36.81 0.08%
小计 / / 8,279.08 18.49%
3 长虹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896.04 6.63 5,945.09 13.28%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0.02 10.14 0.23 0.00%
小计 / / 5,945.32 13.28%
4
京东
方视
讯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692.43 5.66 3,921.89 8.76%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5.98 13.90 83.13 0.19%
小计 / / 4,005.02 8.94%
5
璨宇
光学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300.35 9.45 2,838.61 6.34%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5.69 10.96 62.38 0.14%
小计 / / 2,900.99 6.48%
合计 / / 31,519.33 70.38%
注1:客户长虹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合肥长虹实
业有限公司、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2:客户创维包括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创维电子器件(宜春)有限公司、创维电子(内蒙古)有
限公司、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内蒙古创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3:客户海信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贵阳海信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4:客户京东方视讯包括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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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注5:客户璨宇光学包括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扬璨光学(苏州)有限公司、苏州璨
鸿光电有限公司、广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同签署周期、订单合作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中新科技未签订框架合同,对方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向芯瑞达发送制式订单,制式订单包括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品质条款、价
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等主要条款。
除中新科技外,公司与其他前五大客户均与芯瑞达签订了框架合同,框架合
同内容主要包括订单与交货计划条款、价格条款、交付条款、违约条款、品质条
款、付款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廉洁承诺等。同时客户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向芯瑞达发送制式订单,制式订单包括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品质条款、价
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等主要条款。
(3)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先后通过华为、三星电子、海信、创维、长虹、TCL、夏普、小米、首
尔半导体、富士康、冠捷科技、乐轩科技、中新科技、苏州璨宇、毅昌股份、苏
州高创、Lumens 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企业,以及鸿合科技等智能教育显示产
品厂商的审核体系,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优势、性
能优势及成本优势的产品方案,引领新型显示行业超轻薄化、高色域、高动态对
比度、高清晰度、健康护眼、柔性显示等趋势,推动显示技术的发展革新,持续
为客户创造技术亮点和市场增长点。目前,公司已通过显示行业主要厂商的审核
体系,成为消费电子产品光电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多年被评为创维、小
米、鸿合科技等主要客户的优秀供应商,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并形成了与客户高技术、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相匹配的核心竞争力及商业模式。
公司通过持续的开发优质客户资源,并与客户在技术、方案、产品、服务等多方
面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和客户结构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集中
度较高的合理性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的销售模式主要为
直销模式,与芯瑞达的主要销售模式相同。由于下游各类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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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内品牌厂商经营规模普遍
较大。因此,各类消费电子行业的客户结构也呈现一定的客户集中性,同行业公
司均有自己的核心品牌客户,公司客户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行业特点,具
有合理性。
3、核查意见
项目组通过分析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了解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实地
走访公司主要客户,访谈发行人高管,抽查相关会计凭证,查阅与主要客户的框
架合同及制式订单,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之间的交易具有合
理的商业背景,交易内容和金额真实,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公司
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形,与行业情况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06%、46.58%和41.97%。请项目组核查:(1)请结合下游主要客户所处行业
的发展状况、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风险。(2)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说明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如下: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芯瑞达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004.00 18,345.94 22,229.71
坏账准备 959.26 920.47 1,159.2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8,044.74 17,425.47 21,070.42
营业收入 52,264.60 50,702.20 44,783.59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6.36% 36.18% 49.6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8,906.32 99.49% 18,325.91 99.89% 22,153.19 99.66%
1 至2 年 85.00 0.45% 9.25 0.05% 22.36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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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至3 年 4.49 0.02% 10.68 0.06% 6.81 0.03%
3 至4 年 8.19 0.04% 0.10 - - -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
款
- - - - 47.34 0.21%
合计 19,004.00 100.00% 18,345.94 100.00% 22,229.71 100.00%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基本情况
光明半导体(天津)有
限公司
光明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8 月1 日,注册资
本8,289.03 万美元,主要从事电子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光明半导
体(天津)有限公司系韩国上市公司首尔半导体有限公司(代码
046890)于2001 年8 月在中国天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
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首尔半导体是全球领先的LED
企业,业务涉及外延片、芯片、封装、照明应用、背光显示、汽车
照明应用、闪光灯等。首尔半导体拥有12,000 个以上的独家专利,
拥有封装和荧光剂相关独家技术,为客户提供液晶电视、液晶显示
器、个人电脑、移动设备、汽车显示器等产品的背光方案设计和产
品服务。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
司
为长虹集团内的重要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长虹集团创始于1958
年,为集军工、消费电子、核心器件研发与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跨
国企业集团。长虹旗下拥有四家上市公司:四川长虹(代码:
600839)、长虹美菱(代码:000521)、长虹华意(代码:000404)、
长虹佳华(代码:08016)。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鸿合科技成立于2010 年,并于
2019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注册资本1.37 亿元。鸿合科
技主营业务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
发、生产与销售,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多媒体电子产品文字、图
像、音频、视频等信息 交流和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光电显
示和成像、触控、信息传输和处理、电子电路、人机交互、云计算
和大数据、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等软硬件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果
和经验,形成了以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投影机、视频展
台等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为基础,以智能视听解决方案为拓展和延伸
的多媒体电子产品业务线,是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
有限公司
京东方视讯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京东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4 月9 日,注册资本347.98 亿元,
于200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25,公司核心事
业包括端口器件、智慧物联、智慧医工三大领域。2017 年,公司显
示器件五大传统应用销量市场占率排名持续领先,智能手机液晶显
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屏出货量均位列全球第一,
显示器显示屏、电视显示屏出货量居全球第二。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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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海外电子(惠州)
有限公司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TCL 成立于2002 年4 月19 日,
注册资本135.50 亿元,并于2004 年1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是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领先企业之一,集团2017 年销售LCD
电视(包括商用显示器)2,377.4 万台,同比增长15.9%,其中智能
网络电视销量 1,512.7 万台,同比增长34.8%。2017 年TCL 集团在
全球LCD 电视机市场占有率为10.9%,居全球第三。
项目组通过核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查询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债务人的
偿债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是否存在负面信息、上市公司测算其偿债能力相关
指标、查阅公司年报等公告,关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信息的披露等)、抽查报告
期内销售收入的银行回款流水、抽查各期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流水、核查公司账龄
划分是否准确、核查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与同行业比对)、复核会计师
应收账款科目相关审计底稿等程序,认为:报告期内,芯瑞达账龄在一年内的应
收账款余额占总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均在99%以上,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坏账情况极
少,且公司目前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的行业从业企业,上述企业运
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芯瑞达整体坏账风险
较小。
2、公司坏账准备政策谨慎性分析
(1)公司确定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2)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项目
1 年以内 3% 5% 2% 5%
1-2 年 10% 10% 10% 10%
2-3 年 20% 30% 30% 30%
3-4 年 50% 50% 50% 50%
4-5 年 80% 100% 8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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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3、核查意见
项目组通过查阅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核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计提是否准确、
测算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等程序,认为:
公司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基本一致,且针对于1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严于部分同行业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较为谨慎。
(三)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账面余额为1,228.90万元,项
目为连达光电厂区建设工程。
请项目组核查:在建工程的审批、立项文件等内容,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组回复如下:
1、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2016 年至2018 年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18-06-30
连达光电厂区建
设工程
1,228.90 - 1,228.90
合计 1,228.90 - 1,228.90
2017-12-31
连达光电厂区建
设工程
1,028.47 - 1,028.47
其他 86.91 - 86.91
合计 1,115.38 - 1,115.38
2016-12-31
芯瑞达新厂房及
宿舍楼
1,016.35 - 1,016.35
连达光电厂区建
设工程
14.42 - 14.42
合计 1,030.77 - 1,030.77
2016 年至2018 年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建新厂房及职工宿舍。截
至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已全部转为固定资产,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项目。
2、核查意见
项目组核查了公司自建房产相关的审批程序包括:公司章程、总经理办公会
决议、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承建方投标文件等资料,通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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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述程序,项目组认为:芯瑞达在建工程投资内部审批程序完备,履行了相关
议标程序,且外部通过了当地政府的投资备案程序,相关内外部审批流程不存在
重大违规情况。
项目组通过履行发行人高管访谈、核查相关在建工程资金流水支出银行凭
证、查阅各在建工程的预决算文件和建筑监理月结报告、查阅在建工程的内外部
审批文件、实地查看相关在建工程状态以及复核会计师在建工程科目相关底稿等
程序后,认为:1、芯瑞达所有在建工程投资资金均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具体
包括股东投入资金和自有资本积累;2、截至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已全部转
为固定资产;相关工程进度及期末金额与实际工程进度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入
账金额准确。
四、内核委员会提出的主要问题、意见及落实情况
(一)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的合
理性和必要性?产能能否有效消化?
项目组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或业务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直下式背光
模组光电系
统
产能(万件) 6,048.00 5,880.00 2,576.00
产量(万件) 4,693.34 5,110.12 2,702.58
产能利用率 77.60% 86.91% 104.91%
侧入式背光
模组光电系
统
产能(万件) 403.2 268.80 179.20
产量(万件) 431.05 170.96 160.32
产能利用率 106.91% 63.60% 89.47%
健康智能光
源系统
产能(万件) 369.6 279.40 70.40
产量(万件) 229.70 192.80 42.99
产能利用率 62.15% 69.01% 61.07%
注:①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②产量均为自产的产量,不包括外协生产的产量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
产品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直下式背光总产量(万件) 6,085.37 7,116.02 6,788.83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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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组光电系
统
其中:自产产量 4,693.34 5,110.12 2,702.58
外协产量 1,392.04 2,005.90 4,086.25
销量(万件) 6,173.67 7,062.22 6,734.97
产销率 101.45% 99.24% 99.21%
侧入式背光
模组光电系
统
总产量(万件) 431.05 172.96 219.41
其中:自产产量 431.05 170.96 160.32
外协产量 - 2.00 59.09
销量(万件) 437.40 159.29 218.11
产销率 101.47% 92.10% 99.41%
健康智能光
源系统
总产量(万件) 241.04 200.77 47.69
其中:自产产量 229.70 192.80 42.99
外协产量 11.34 7.97 4.70
外购数量(万件) 408.53 - -
销量(万件) 650.11 187.74 46.62
产销率 100.08% 93.51% 97.76%
注:①背光模组光电系统产销率=销量/总产量
②健康智能光源系统产销率=销量/(总产量+外购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贯彻“以销定产”的销售政策,在接到客户下达的订单
后,计划部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排单,制造中心组织生产。公司依托在技术、
工艺、设备、人员、产品品质、供应链管理及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缩短客户
的交货周期,实现快速交货。因此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且整体保
持平稳,公司产品未出现滞销、库存大量积压的情形。
3、募投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目前的产能已达瓶颈,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产能,
降低外协生产的比重
报告期内,一方面得益于国内外新型显示产业和健康智能照明产业的快速发
展,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公司受资本实力、融资渠道等因素的
制约,自有产能已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
结合的方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型显示光电系统和健康智能光源系统市场需
求。
外协加工的模式也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公司需在产品质量、交货周期、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27
产品工艺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
升公司的产能,解决公司目前的产能瓶颈,有利于公司未来积极开拓国内外新型
显示产业和健康智能照明产业应用市场,并降低公司外协生产的比重,使公司在
生产管理、产品品质、交货周期、售后服务等方面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开发、维护客户资源提供生产保
障和资金保障。
(2)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丰富公司的产品和业务
结构,并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
二次光学透镜是生产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的重要原材料,二次光学透镜
的品质和光学性能将会直接影响背光模组和液晶模组的显示效果,同时二次光学
透镜的设计将决定背光模组的混光距离,因此也决定了背光模组和液晶模组的厚
度,并最终影响终端消费电子产品的外观设计。近年来,随着直下式背光模组光
电系统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对二次光学透镜的设计要求和采购需求也将进
一步提高,相应的公司对二次光学透镜的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性控制难度也将增
大。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将使公司的生产向上游
的重要原材料二次光学透镜延伸,有利于公司控制主要原材料的品质、成本和供
货及时性,提升公司的技术壁垒和产品竞争力,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抓住我国健康智能照明产业快速发展
的机遇,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切入家用照明、智能照明、商业照明、广告照
明、景观亮化等细分领域,实现照明业务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本次募投项目中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健康智能照明业务的产能规模,丰富照明产
品的种类,加速推动健康智能光源系统业务规模的增长,使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
增长点。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的产业链得到横向和纵向扩展,有
利于公司丰富产品和业务结构,并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
(3)大幅提升公司生产的智能化水平,并将持续推动新型显示产业和健康
智能照明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工艺创新
“智能制造工程”是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五大工程之一,
是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28
和工程应用。具体而言,智能制造工程包括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
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建设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等,并实现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智能制造工程将实现生产智能化水平的显
著提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有效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因此,智能制造工程对新型显示产业、健康智能照明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2017 年,公司在生产管理中引入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加强生产线的自
动化改造,并在此基础上将相对独立的生产设备、生产资源和管理系统连成一个
网络,实现销售订单管理、供应链管理、采购管理、生产制造管理、成本管理、
仓储配送灌流、质量追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主体业务的全面覆盖,初步实现
公司管理的信息化和生产的智能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购置先进的自动化
产线,并配置MES 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
效率和产品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持续推动新型显示产业和健康智能照
明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工艺创新。
(4)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加强公司的研发团队建设,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
新型平板显示光电系统、智能健康光源系统系技术密集型产品,技术研发、
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是行业竞争的关键。公司主要技术人员均从事平板显示行业
多年,在平板显示光电系统的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丰富
的行业经验。公司率先在行业内研发推广高光效背光模组设计、超轻薄背光模组
技术、高色域显示技术、区域调光技术等一系列产品方案,推动平板显示产品在
光效、色域、动态对比度、节能环保、外观设计等方面不断革新。公司近年来研
发的量子点显示技术、Mini LED 显示技术、Micro LED 显示技术、消除蓝光护
眼显示技术,则是代表了显示行业未来高色域、高对比度、柔性显示、高响应速
度和健康护眼的发展方向。健康智能光源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积累,研
发推广全光谱智能照明技术、超高光效智能照明技术、广告照明技术、植物照明
技术、景观照明技术,持续切入智能照明、商业照明、景观照明、植物照明等细
分领域,实现健康智能照明业务跨越式发展。公司承接了矩形光斑显示技术、高
色域显示技术、Mini LED 显示技术等政府重大课题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29
技术研发实力得到市场和行业的高度认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置各
类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加强研发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通过对新型显示光电系统、健康智能光源系统领域关键技
术工艺和前沿技术的研发,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未来的
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招聘国内外光电系统领域的高素质
人才,聘请光电系统领域的国内外专家,共同对公司的研发方向、科研进展、产
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同时培养和锻炼企业内部的技术骨干。
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以专业团队为核心,企业技术骨干
为支撑的人才队伍,形成人才梯队,使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不断扩展,研
制出技术含量高、产品性能好、符合客户定制化需求的产品。
4、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相关措施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目前公司在新型显示产业中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品牌信誉,并拥有众多优质的客户资源。具体而
言,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人才资源、响应客户需求、产品品质、生产管
理、开发和维护客户资源、成长性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上述核心竞争优势
将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产能消化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同时,随着近年来
新型显示产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其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也持续提升,产品应
用领域不断扩展,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
顺应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的良好趋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大幅提升公司生产工艺的
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解决公司的产能瓶颈,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专业的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产品、
技术、工艺、人才、生产、销售和客户资源情况,以及新型显示产业的整体发展
状况。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可以被市场充分消化,达到预期效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66%、27.42%和28.60%。
请项目组说明:(1)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请结合主要产品类型、销
售单价、成本变动等原因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30.93% 27.73% 26.63%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23.85% 38.20% 46.30%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26.70% 33.03% 45.04%
健康智能光源系统 13.37% 10.22% 11.31%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8.60% 27.42% 28.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66%、27.42%和28.60%。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主要来自于直下式和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因此,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受直下式和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变影响较大;另一方
面,由于公司主营各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期产品结构的变化也会
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减少1.24 个百分点,主要系直下式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而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下滑
以及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销售占比继续减小所致。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较2018 年度小幅上升1.19 个百分点,主要系直下式产品毛利率上
升所致。
(1)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销售单价和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数量(万件) 6,173.67 7,062.22 6,734.97
销售单价(元/件) 6.27 6.21 5.71
单位销售成本
(元/件)
4.33 4.49 4.19
销售单价变动率 0.86% 8.89% -14.09%
单位销售成本变动率 -3.60% 7.26% -10.56%
毛利率 30.93% 27.73% 26.63%
报告期内,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为26.63%、27.73%和30.93%。
2018 年度,公司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较上年度增长1.10 个百分
点,变动幅度较小,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公司毛利率小幅增长主要系单位销售
成本增长幅度略小于单价增长幅度,具体原因如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1
①从单价上分析,2018 年度公司直下式产品单价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
坚持“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保障”的经营思路,不断提升产品设计能力和生产
工艺水平。随着公司前期布局的新型反射式、MINI 反射式二次光学透镜应用技
术、高功率背光模组设计应用技术、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结构一体化设计及工艺技
术等产品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司产品不断得到新老客户的认可,公司产品综合竞
争力和议价能力得到强化。
②从成本上分析,一方面,受益于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趋于完善,公司2018
年度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单位产品的显示光源数量与二次光学透镜数量呈
上升趋势,导致单位直下式产品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公司搭载新型反射式、
MINI 反射式二次光学透镜的可用于轻薄化背光模组的相关产品销售占比增长,
而新型反射式及MINI 反射式二次光学透镜由于其设计难度较大、生产精度要求
较高等原因,其采购成本也较高,导致该产品在引领背光模组轻薄化趋势的同时,
也进一步拉高了直下式产品的生产成本。
③2018 年度,在产品与客户“双精”的发展战略指导下,公司为提高经营
效率,在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及宏观经济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客户及产品结构进
行适度优化,使得高毛利率客户销售占比有所上升。
2019 年度,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3.20 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如下:
①从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上分析,一方面,随着公司高色域、高功率以及减
蓝光等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及相关产品销售占比的提升,为公司议价能力提升提供
了坚实保障,致公司当期直下式产品单价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受公司上游原材
料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公司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价格管理的影响,当期部分原材料
采购价格(芯片、PCB 等)有所下降,从而释放了毛利率空间。
②2019 年度,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及需求变化,持续优化客户及产
品结构,同时,受益于公司优良的产品品质,以及商业显示市场的蓬勃发展,公
司直下式产品体系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商业显示产品销售收入及销售占比继续
扩大,相关商业显示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也有所提升,进一步拉升了直下式产品的
毛利率水平。
(2)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分析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2
报告期内,公司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销售单价和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数量(万件) 437.40 159.29 218.11
销售单价(元/件) 17.15 20.57 21.92
单位销售成本
(元/件)
13.06 12.71 11.77
销售单价变动率 -16.59% -6.19% -23.20%
单位销售成本变动率 2.78% 7.97% -30.68%
毛利率 23.85% 38.20% 46.30%
报告期内,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为46.30%、38.20%和23.85%,
侧入式产品的最大优势系产品厚度较薄,最大的劣势为整体价格较高、产品稳定
性及效果不如直下式产品,而直下式产品则与之相反,双方存在一定的此消彼长
关系。经过多年的发展,直下式产品已经逐步成为大尺寸显示市场的主流,不存
在被侧入式产品逐步替代的风险。目前,同行业公司及下游企业均保持在上述两
种产品的研发投入,以满足下游终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公司未来也将把直下式
背光模组光电系统作为主打产品进行推广的同时,持续对侧入式产品的缺点进行
研发改善,以满足客户的产品多元化需求。
2018 年度,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了8.11 个百分点,
主要系受限于短期消费电子市场未来预期,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的采购需求
有所调整,同时,部分客户的侧入式产品已经进入成熟期,该类产品销售价格降
幅较大所致。
2019 年度,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了 14.35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为:为扩大侧入式产品销售规模,抢占知名客户市场份额,公司以
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提升了产品性价比,压缩了公司毛利水平。另一方面,当期部
分侧入式产品采用了成本较高的外购灯珠,导致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进一步
蚕食了毛利空间。
(3)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应部分客户配套采购的需求,公司将少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
配件对外配套销售,其收入和毛利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很小。2017 年度至2019
年度,公司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毛利率分别为45.04%、33.03%和26.70%。
2017 年度,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为当期相关配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3
系应部分特定客户定制化需求生产,其毛利率较高。2017 年开始到2018 年度,
公司相关客户基于自身发展情况和经营策略等因素,减少了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
关配件的配套采购,因此公司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业务收入下滑较为明
显,其毛利率也呈现下降趋势。2019 年度,客户对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相关配件
采购需求有所上升,但整体规模依然有限,其毛利率较2018 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系受到当期相关配件的具体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所致。
(4)健康智能光源系统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健康智能光源系统毛利率分别为11.31%、10.22%和13.37%。
受益于照明领域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其销售规模成长较
快。2018 年毛利率较上年度减少1.09 个百分点,主要系健康照明业务依然属于
开拓阶段,公司为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主动控制毛利空间,以迅速扩大业务规
模;2019 年度,健康智能光源系统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了 3.15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系公司相关产品综合实力的逐步增强以及以及品牌效应的不断积累,强化了
公司的产品的议价能力,拉动了产品整体毛利率的提升。整体上看,公司照明业
务尚属于发展阶段,其对于公司利润影响整体较小。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了核查,
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4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唐悠
其他项目成员
张笑嘉 叶冬冬 江煌 易君俊 王超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江应 江成祺
保荐业务部门
负责人签名
马媛媛
内核负责人签名
顾向军
保荐业务负责人
签名
杜曙光
总经理签名
殷建华
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签名
钱俊文
保荐机构公章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5
附件1: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彭江应 江成祺
序
号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请在
□中打“√”)
备注
一 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
1
发行人行业排
名和行业数据
核查招股说明书引用行业
排名和行业数据是否符合
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要求
是 . 否 □
1、查询相关行业数据;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
3、复核招股书引用的
相关数据和资料。
2
发行人主要供
应商、经销商
情况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
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
关系
是 . 否 □
1、查询发行人与主要
供应商、客户的工商资
料;
2、实地走访主要供应
商、客户;
3、查阅主要供应商、
客户出具的无关联关
系的承诺;
4、查阅发行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调查表及相关承诺。
3
发行人环保情
况
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
文,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
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
人环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
运转情况
是 . 否 □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
的环评备案;
2、查阅主管环保机关
出具的证明文件;
3、实地查看公司生产
场所,查看环保设施运
转情况;
4、访谈公司高管;
5、查阅第三方检测报
告。
4
发行人拥有或
使用专利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
并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的专利
证书;
2、网络查询发行人的
专利情况;
3、实地走访国家知识
产权局。
5
发行人拥有或
使用商标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并取得相关
证明文件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的商标
证书;
2、网络查询发行人的
商标情况;
3、实地走访国家工商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6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6
发行人拥有或
使用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版权局并取
得相关证明文件
是 □ 否 .
公司无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
7
发行人拥有或
使用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专有
权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
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是 □ 否 .
公司无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8
发行人拥有采
矿权和探矿权
情况
是否核查发行人取得的省
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
许可证
是 □ 否 .
公司无采矿权和探矿
权。
9
发行人拥有特
许经营权情况
是否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
部门并取得其出具的证书
或证明文件
是 □ 否 . 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10
发行人拥有与
生产经营相关
资质情况(如
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
证、卫生许可
证等)
是否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
门并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
书或证明文件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拥有的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
质文件;
2、查阅相关资质审批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实地走访相关部门。
11
发行人违法违
规事项
是否走访工商、税收、土
地、环保、海关等有关部
门进行核查
是 . 否 □
1、查阅工商、税收、
土地、环保、海关等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
2、访谈发行人关键管
理人员;
3、查阅发行人出具的
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4、网络查询发行人的
相关事项;
5、实地走访相关部门。
12
发行人关联方
披露情况
是否通过走访有关工商、
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
进行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
核查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
写的调查表及相关承
诺;
2、访谈发行人关键管
理人员;
3、网络查询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对外投资及任职
情况;
4、查阅主要客户、供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7
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
系的承诺;
5、实地走访工商等部
门。
13
发行人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中
介机构及其负
责人、高管、
经办人员存在
股权或权益关
系情况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
要股东、有关中介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
等出具承诺等方式全面核
查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及相关
中介机构的工商资料;
2、查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
调查表及承诺函;
3、查阅发行人、发行
人主要股东、相关中介
机构出具的无关联关
系的承诺;
4、网络查询发行人与
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责人、高管、经办人员
的关联关系。
14
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
权质押或争议
情况
是否走访工商登记机关并
取得其出具的证明文件
是 . 否 □
1、查阅实际控制人出
具的相关承诺;
2、网络查询实际控制
人的股权质押及争议
情况;
3、查阅发行人工商登
记信息;
4、实地走访工商登记
机关,取得其出具的证
明文件。
15
发行人重要合
同情况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
方式进行核查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重要商
务合同和订单;
2、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要客户、供应商,了解
双方商务合作情况;
3、函证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情
况;
4、抽查发行人会计凭
证。
16
发行人对外担
保情况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等
方式进行核查
是 . 否 □
1、函证发行人的银行
账户,
2、查阅发行人出具的
相关承诺;
3、实地走访相关银行;
4、网络查询发行人对
外担保情况。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8
17
发行人曾发行
内部职工股情
况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是 □ 否 .
发行人未曾发行内部
职工股。
18
发行人曾存在
工会、信托、
委托持股情况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是 □ 否 .
发行人未曾存在工会、
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19
发行人涉及诉
讼、仲裁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
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
院、仲裁机构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提供的
诉讼及仲裁资料;
2、查阅发行人出具的
相关承诺;
3、访谈发行人关键管
理人员;
4、实地走访当地法院、
仲裁机构;
5、网络查询发行人诉
讼、仲裁情况。
20
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管、
核心技术人员
涉及诉讼、仲
裁情况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
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
院、仲裁机构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
管、核心技术人员出具
的调查表和相关承诺;
2、网络查询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
诉讼、仲裁情况;
3、走访主要人员户口
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
关法院、仲裁机构。
21
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管遭
受行政处罚、
交易所公开谴
责、被立案侦
查或调查情况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
或互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
查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管出具的调查
表和相关承诺;
2、网络查询相关人员
的处罚记录,访谈相关
当事人;
3、访谈发行人高管。
22
发行人律师、
会计师出具的
专业意见
是否履行核查和验证程序 是 . 否 □
1、复核律师、会计师
出具的报告、专业意见
和底稿;
2、就相关重大事项,
访谈律师、会计师;
3、独立分析发行人律
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
意见。
23
发行人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
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资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39
是否核查变更内容、理由
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的影响
料,了解发行人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
内容、理由;
2、查阅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访谈发行人高管、
会计师;
4、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24
发行人销售收
入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客户、主要
新增客户、销售金额变化
较大客户等,并核查发行
人对客户销售金额、销售
量的真实性
是 . 否 □
1、实地走访重要客户,
了解双方交易及变动
情况;
2、函证主要客户的交
易情况;
3、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4、核对销售回款情况;
5、分析发行人报告期
销售收入及变动情况;
6、访谈发行人高管。
是否核查主要产品销售价
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产品的
研究报告及市场数据;
2、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要客户,了解发行人产
品价格情况;
3、访谈发行人高管;
4、分析、对比发行人
产品的价格和毛利率
情况。
25
发行人销售成
本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供应商、新
增供应商和采购金额变化
较大供应商等,并核查公
司当期采购金额和采购量
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是 . 否 □
1、实地走访重要供应
商,了解双方交易及变
动情况;
2、函证主要供应商的
交易情况;
3、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4、核对采购付款情况;
5、分析发行人报告期
内的采购及变动情况;
6、访谈发行人高管。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料采购
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原材料
的研究报告及市场数
据;
2、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要供应商,了解发行人
原材料价格及变动情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0
况;
3、访谈发行人高管;
4、分析、对比发行人
采购成本及变动情况。
26
发行人期间费
用情况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
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
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
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是 . 否 □
1、分析发行人期间费
用及其变动情况;
2、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3、访谈发行人高管。
27
发行人货币资
金情况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
户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
行人银行帐户资料、向银
行函证等
是 . 否 □
1、实地走访相关银行;
2、查阅发行人银行账
户资料;
3、函证发行人的银行
账户情况。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
账,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
金流出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是 . 否 □
1、查阅资金明细账;
2、分析货币资金变动
情况;
3、抽查大额资金流水
的相关会计凭证,了解
大额资金流水的业务
背景;
4、访谈发行人高管。
28
发行人应收账
款情况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
真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
人名单,了解债务人状况
和还款计划
是 . 否 □
1、抽查大额应收款项
的会计凭证;
2、函证主要客户应收
账款情况;
3、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单、工商信息;
4、了解公司信用政策;
5、分析大额应收款项
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6、网络查询主要债务
人经营状况;
7、实地走访主要债务
人。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
情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
客户的一致性
是 . 否 □
1、抽查应收账款回款
的相关会计凭证、资金
流水;
2、核对回款资金汇款
方与客户的一致性。
29
发行人存货情
况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
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
表,实地抽盘大额存货
是 . 否 □
1、实地走访发行人仓
库;
2、监盘发行人存货;
3、实地抽盘大额存货;
4、查阅发行人存货明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1
细表;
5、查阅发行人存货收
发存记录;
6、分析存货余额及变
动情况。
30
发行人固定资
产情况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
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
固定资产的真实性
是 . 否 □
1、实地走访发行人生
产场所;
2、实地查看固定资产
运行情况;
3、抽查固定资产相关
会计凭证;
4、核对固定资产发票。
31
发行人银行借
款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
银行,核查借款情况
是 . 否 □
1、实地走访发行人的
开户银行;
2、函证发行人借款情
况。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
是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
款银行的资信评级情况,
存在逾期借款及原因
是 □ 否 .
发行人不存在银行借
款,
32
发行人应付票
据情况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
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主要供
应商的合同及订单情
况;
2、函证主要供应商交
易情况;
3、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要供应商,了解交易情
况;
4、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33
发行人税收缴
纳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管税务
机关,核查发行人纳税合
法性
是 . 否 □
1、查阅发行人主管税
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件;
2、查阅发行人纳税申
报表、原始财务报表、
完税凭证;
3、核对原始财务报表
与申报报表的差异,了
解差异原因;
4、分析发行人主要税
种申报情况;
5、走访发行人主管税
务机关。
34
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性情况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
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
是 . 否 □
1、了解关联交易的业
务背景;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2
性和定价公允性 2、抽查重大关联交易
的会计凭证;
3、分析、对比关联交
易与非关联交易的价
格、毛利率情况;
4、访谈发行人高管。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35
发行人从事境
外经营或拥有
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发行人未从事境外经营,也未拥有境外资产。
36
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为境外企业
或居民
不适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境内自然人。
37
发行人是否存
在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的情况
不适用,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38 无 是 □ 否 □
39 无 是 □ 否 □
三 其他事项
40 无 是 □ 否 □
41 无 是 □ 否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3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
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
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
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
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
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4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
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
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代表人:
彭江应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45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
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
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
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
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
政处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
保荐代表人:
江成祺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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