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29 13:55:1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4 次
关于有序恢复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21号)精神,为逐步恢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9日0时起,我市农贸市场可有序恢复活禽交易。恢复具体条件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域具有相对固定的独立分区,能及时处理活禽交易市场垃圾,保证环境卫生;能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定期休市清理,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到位。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擅自开放。
二、农贸市场所在地政府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密防范活禽市场及禽类食品安全风险;发现不具备、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农贸市场,责令停业整顿;农贸市场之外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市场开办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每天对活禽销售者进行健康监测和登记;对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及禽肉禁止进入市场销售。
四、活禽销售者必须守法经营,配合农贸市场开办者和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市场活禽及禽肉要挂牌经营,要标明活禽及禽肉生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建立活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和公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形成联动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活禽交易安全、有序;强化对市场开办者及活禽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六、积极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改变传统活禽交易,引导市民转变活禽消费观念,倡导家禽冷鲜健康消费。
安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原标题:《明起安庆有序恢复农贸市场活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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