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9 14:43:2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72 次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对属于市县事权的,原则上由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地方政府存在收支缺口的,上级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需要多渠道组织筹集资金支持。
——调动市县政府积极作为。通过省级合理授权,明确市县级财政事权,使交通运输服务受益范围与市县管辖区域保持一致,激励市县政府尽力做好管辖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三)市县财政事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7〕10号)要求,合理确定省和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二)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结合吉林省交通运输服务特点,对于推进区域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等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充分考虑交通运输服务的受益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4、民航。(1)运输机场及通用机场的管理、运营、机场公共安全等具体事项由市县政府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业或移交中央企业实施,由市县政府、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中央企业合法合规履行支出责任。(2)市县负责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履行支出责任。(3)市县负责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并履行相应支出责任。
3、铁路。省级承担全省铁路专项规划编制、省内政策制定等职责。上述领域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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