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银河C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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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银河C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7:36:00 中财网
原标题:18银河C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及本金。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兑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
各兑付兑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兑息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兑息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兑息机构一次
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兑息机构。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人:田峰
联系电话:010-66568429
传真:010-66568704
邮编:100033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人:王森、申伟
联系电话:010-65608411、010-86451352
传真:010-65608445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789号6楼
联系人:邢一唯
联系电话:021-32587357
邮编:200040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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