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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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6:45:00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3,原名延边敖东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70年2月至1972
年6月为吉林省敦化市大山公社知青,1972年6月至1982年8月任吉林省延边
敦化鹿场医生,1982年8月至1987年12月任延边敖东制药厂厂长、工程师,1987
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延边州敦化鹿场场长,1993年2月至2000年2月任延
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秀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尚书志,男,1952年10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尚书
志先生自200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尚书志先生自1993年8
月至今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739,
原名辽宁成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7年12
月至1991年2月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2月至11月任
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并负责营运工作,1991年12月至1993年7
月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辽宁
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雪涛,女,1965年9月生,硕士。刘雪涛女士自2017年5月起获委任为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雪涛女士自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685)公司董事、总经理。其
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任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助理工
程师;1992年5月至1996年6月任顺德市容奇城建开发总公司工程师;1996
年6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科科长助理、技术管理办公
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6年11月历任中
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及集
团公司副总经理。刘雪涛女士2011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兼任中山市大丰自来
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
兼任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10月至2017年5月兼任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19
年10月兼任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刘雪涛女士自2009年7
月起兼任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刘雪涛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中山
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立夫,男,1972年10月生,博士,教授。范立夫先生自2018年11月起
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现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8年4月至2000年12月
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原金融系)助教;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东
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2011年7月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副教授;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在英国里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
做访问学者;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副处长;2011
年7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东北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2019年1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范立
夫先生自2017年12月起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
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809)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滨,男,1971年5月生,博士,研究员。胡滨先生自2019年3月至今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2
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自2003年11月起进
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工作;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
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其间,2004年8月评为副研究员,2009年
12月评为研究员;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
助理、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
士后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兼金融所所长助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
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秘书长;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硕玲,女,1971年12月生,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博士,首席讲师。梁硕
玲女士自2020年1月至今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其主要工作
经历包括:2004年8月至2011年6月任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2011
年7月起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首席讲师;2016年6月至2018年10
月任香港大学国际商业及环球管理课程课程主任;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
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助理院长;梁硕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除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外,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梁硕玲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黎文靖,男,1979年7月生,博士,教授。黎文靖先生自2019年3月至今
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8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
授;自2013年10月起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学系主任;黎文靖先生自2013年3月至2018年9月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
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333)独立董事;自2015年12
月至2019年4月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335)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至今任汤臣倍健股份
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146)独立董事;
自2017年12月至今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公司,股票代码:000532)独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任广州长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5月起任深圳迅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2017年6月起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黎文靖先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树明,男,1962年6月生,博士。孙树明先生自2012年5月起获委任为
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4年8月至1990年8月历
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1990年8月至1994年9月
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1994年9月至1996年3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处
长,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1996年
3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
理,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06年1月至
2007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证监
会会计部主任;自2015年3月起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自2016年4月起兼任广发基金董事长。孙树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力,男,1968年5月生,博士。秦力先生自2011年4月起获委任为本公
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自1997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
投行业务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
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3
年8月任广发信德董事长,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股权中心董事长,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发资管董事长。秦力先生自2006年9月起任广
发控股香港董事,自2012年5月起任易方达基金董事,自2019年5月起任广发
控股香港董事长。秦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
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晓燕,女,1972年6月生,硕士。孙晓燕女士自2014年12月获委任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自1993年7月加入本公司起分别
任职于资金营运部、财务部及投资银行部,1998年9月至2000年1月任财会
部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2002年10
月至2003年8月任其时筹建中的广发基金财务总监,2003年8月至2003年
10月任广发基金财务总监,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广发基金副总经理,
2003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5
月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孙晓燕女士自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
2007年6月起任广发基金董事,自2011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另外,
孙晓燕女士自2014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自2018年6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孙晓燕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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