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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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06 17:43:2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38 次


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9:36:00&nbsp中财网    

原标题: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

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股票并于2017年4月21日在创业板上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或“信达证券”)作为其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认真履行保荐

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三超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要求进行。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信达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对三超

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及其他人

员等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0年3月31日



2、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和视频培训



3、参加培训人员:三超新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及其他人员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2月14日修订)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2月14日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修订和调整的内容进行讲

解,通过对法规的讲解和分析,使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对于新《证券法》和《暂

行办法》有进一步的了解。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三超新材相关人员对新《证券法》和《暂行办法》有了进一

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方便以后在工作中进行对比、查阅、学习和使用。本次培

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毕宗奎 赵 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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