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4 01:32:0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35 次
为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适应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普及的外部环境,促进和规范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整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和《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两项自律规则,重新制定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5月15发布并实施,原《指引(试行)》和《规范》同时废止。
随着近年来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广泛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基地的陆续建立,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从具体实践来看,原《指引(试行)》和《规范》两项投教自律规则,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行业投教工作的需要,为此,协会整合原《指引(试行)》和《规范》两项规则,重新制定了《指引》。
《指引》全文共三十一条,主要对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管理体系、组织职责、人员安排、投资者教育产品和投资者教育活动等内容作出规定。《指引》在原《指引(试行)》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了对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方向性的引导,弱化了对证券经营机构各业务环节投资者教育工作具体形式的规定;将以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揭示为核心的单一投资者教育向以引导理性投资、提升服务水平为主要目的的投资者教育方式转变;引导行业发挥互联网新媒体技术优势,创新投教方式方法,提升投教工作水平。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去,《指引》鼓励证券经营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实体或互联网投教基地。
作为证券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协会一直十分重视引导和推动证券行业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在每年开展的上一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调查中,对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投教产品制作、投教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调查数据对证券公司投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工作,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者教育服务。协会在首个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发布《指引》,将有力促进证券经营机构正确认识和把握投资者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内容,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从制度、组织、人员等方面保障投资者教育的顺利开展,有效提升投资者教育的服务性、准确性,持续、深入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文件下载,请点击: 中证协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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