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05 16:58:5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4 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2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信息显示,衡阳市雁峰区林香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米粉,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 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 / 衡阳市雁峰区林香农副产品经营部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仙姬巷市场64号 米粉 / / 2019/9/1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65g/kg||不得使用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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