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31 00:27:5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9 次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了权威论断。会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其三个阶段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相同步,将对中国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长远而又深刻的影响。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内容纷繁复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是其主线之一。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任务,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定位使得财政成为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财政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一项核心制度安排,必须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着力回答好“中国之治”和参与全球治理的时代命题。第一,要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凸显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势,将制度和体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第二,要应对逆全球化浪潮和国际格局变迁等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风险和挑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优势。
这对现代财政建设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是要紧扣财政在国内经济和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和作用,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解决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对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是要立意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方略,满足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要求,匹配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之目标,实现全球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现代财政要紧扣新时代国家治理的要求,为“中国之治”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理解新时代条件下谈我国现代财政的基本语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核心的内容,也是今天谈现代财政的基本语境。“美好生活需要”涵盖了物质、精神、社会、制度、公平正义等多个方面,但发展却具有“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对这一语境的解读自然成为阐明现代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方面,现代财政应当服务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维度需要;另一方面,现代财政要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增长的质量提升和收入分配公平,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紧扣现代财政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历史使命
“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的衰落往往与财政危机密不可分,而美国的迅速崛起和战后日本、德国的快速复苏也都与其财政制度密切相关。自新中国成立之后,财税体制改革在历次重大改革决策中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财政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表述突破了以往主要关注财政收入和支出功能的局限性,突出强调了财政概念中“政”的重要性。自此,财政已不再仅仅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而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财政的新历史定位赋予了现代财政新历史使命,这必然要求现代财政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
明晰国家治理背景下现代财政要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公共财政的职能主要体现在资源配置、宏观调控和收入分配三个方面,而现代财政的职能并不局限于此。总体而言,新的历史方位下,现代财政要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具体方面仍有待于进一步阐述。毋庸置疑的是,现代财政脱胎于公共财政体制,这就意味着现代财政必须承担起传统财政体制的基本职能。但区别在于,现代财政具有统筹性和引领性,要承担起统筹各项社会制度的责任,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其安排需要着眼于财政的综合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关注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任务,更要在解决具体问题上做文章。
认识国家治理环境中现代财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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