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4 14:35:1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4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因与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之间股票质押业务纠纷,于近日向位于哈尔滨市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28日,江海证券与被申请人萧然工贸之间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萧然工贸将其持有的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股票2700万股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质押给江海证券,初始交易成交金额为30780万元人民币,目前融资余额26780万元。被申请人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初分别为被申请人萧然工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由于萧然工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回购,也未按期支付利息,江海证券要求上述被申请人尽快偿还融资本金2678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债务。
江海证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布《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详见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告上网附件(《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鉴于仲裁尚未审结,对江海证券及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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