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洛阳玻璃:审计报告
- 时间:
- 浏览:18
- 来源:期货入门网
[公告]洛阳玻璃: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11日 22:32:55 中财网
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于 1995年 9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每股人民币 5.03元发行 40,000,000股 A股予社会公众和
10,000,000股 A股予本公司的员工。40,000,000股社会公众 A股及 10,000,000股内部职工
股 A股分别于 1995年 10月 30日及1996年 5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玻璃,深加工制品,机械成套设备,电器与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各种浮法玻璃。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300400003275;
法定代表人:马立云;
注册及总部办公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号。
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00,018,242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
-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子公司名称简称
1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龙玻公司
2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龙海公司
3蚌埠中建材电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蚌埠公司
4洛阳洛玻福睿达商贸有限公司福睿达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年 10月 31日持有的洛玻集团洛阳龙
昊玻璃有限公司 100%股权、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 63.98%股权、登封洛玻硅砂有限公司
67%股权、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52%股权、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40.29%
股权,及公司对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龙
翔玻璃有限公司、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的债权
(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委托贷款)作为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与洛玻集团合法持有
的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蚌埠中建材电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100%
股权(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向
洛玻集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
(二)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29、30、31、32、33、34号《资产评估报告》,2014年 10月 31日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49,417.95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
产作价为 49,417.95万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35号《资产评估报告》,2014年 10月 31日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67,490.92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
产的作价为 67,490.92万元。
根据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值及定价原则,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价格差额为
18,072.97万元,其中,现金支付金额为 9,072.97万元,剩余部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拟
发行股份数量为 1,500万股。
(三)拟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系由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蚌埠院”)
-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于2013年9月29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13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240万元,其中:蚌埠院
认缴出资4,272万元,洛玻集团认缴出资9,968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两年;同日,洛玻集团
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7,000万元。
2014年10月9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3,276.43万元,其中:洛玻
集团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股6.32%,蚌埠院分别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实物出资
56,276.43万元,持股93.68%。
2014年10月2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蚌埠院将其持有的93.68%股权转让给洛玻集团,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276.43
100.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300000109563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751号院内 1#厂房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陆亿叁仟贰佰柒拾陆万肆仟叁佰元整
经营范围:公司属玻璃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超薄玻璃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服务。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因本次重组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
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2014年 1月 1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已经
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 (即: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
已向洛玻集团发行 1,500万股 A股购买拟置入资产),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
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3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2、假设于 2014年 1月 1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 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元的 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元。置入资产使用现金支付的 9,072.97万元款项
计入其他应付款。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和蚌埠公司的 2014年度、2015年1-5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4、由于在交易前后本公司、蚌埠公司均受洛玻集团控制,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按
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有关会计处理要求。
5、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组配套资金事项。
6、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
7、因本备考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拟置出资产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且对财务报表
产生重要影响,如重组完成后,该等关联交易将不会发生。为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清晰
理解公司重组完成后的经营状况,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已剥离与拟置出资产发生的
关联交易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备考合并报表报告期内剥离的关联交易对损益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备注
一、营业收入 14,207,148.43 346,598,618.35主要为向拟置出公司购买玻璃并对外销售取得
收入,以及向拟置出公司销售原材料取得的收入
减:营业成本 13,991,475.66 338,447,076.80主要为向拟置出公司购买玻璃发生的成本,以及
为向拟置出公司销售原材料而发生的购买成本
财务费用 -558,942.00 -1,376,304.00主要为向拟置出公司提供资金而收取的利息收
入
投资收益 2,310,493.44 12,377,040.74主要为委托银行向拟置出公司提供贷款而取得
的收益
二、营业利润 3,085,108.21 21,904,886.29
加:营业外收入 58,331.26主要为向拟置出公司调拨固定资产取得收益
三、净利润 3,085,108.21 21,963,217.55
8、因本备考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相关期间已完成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基于以
上所述的特定目的,故本备考财务报表并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及备考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编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股东权益部分仅列示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和少数
股东权益合计,不区分股东权益具体明细项目。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
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
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
-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相应调整。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备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5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15年 1-5月、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七)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
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
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
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
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
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
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
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 ”下跌的具体量化标
准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
公允价值发生 “非暂时性 ”下跌的具体量
化标准
连续 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 20%,反弹持续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时间未超过 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十一)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500.00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除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的应收款项
按账龄分析法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
一定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1)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各种保证金、押金;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关联方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3)其他有确凿证据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 1年) 0 01至 2年 30 302至 3年 50 503至 4年 100 1004至 5年 100 100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中预计全部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方的款项也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1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
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及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
法进行核算。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
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
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
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十六)固定资产
-1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
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
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30-50 3-5 1.90-3.23
机器设备 4-28 3-5 3.39-24.25
电子设备 10 3 9.70
运输设备 6-12 3-5 7.92-16.17
其他设备 4-28 3-5 3.39-24.25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十七)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13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
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探矿权以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本公司为取得探
矿权而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及各项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勘探开发成本”。
在可合理地肯定矿山可作商业生产并取得采矿权后,已发生的勘探开发成本可转入“无形资
产-采矿权”,按照直线法摊销。倘任何工程于开发阶段被放弃或不能取得采矿权而使项目无
-1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法进行,则其总开支将予核销,计入当期费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二十)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1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1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为:以产品发出、经客户签收,并将发票或提货单等有关单据提交给
购货方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1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十五)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
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1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七)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八)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等应税增值额部分 13%-17%
营业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额 15%、25%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龙海公司,于 2013年 6月 26日经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
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相关规定,报告期内龙海公司按 15%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1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
司
注册业务注册经营期末实际出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持股比
例(%)表决
权比
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全称
类型
地性质资本范围资额
他项目余额直
接
间
接
洛玻集团龙门玻
璃有限责任公司
(“龙门
”)
全资
子公
司
中国
偃师
市
加工、
销售
20,000,000.00制造浮法
平板玻璃
64,513,390.18 205,000,000.00 100 100是
洛玻集团洛阳龙
海电子玻璃有限
公司
(“龙海
”)
全资
子公
司
中国
偃师
市
加工、
销售
60,000,000.00
制造浮法
平板玻璃
及电子玻
璃
48,941,425.28 100 100是
洛阳洛玻福睿达全资中国玻璃及原
商贸有限公司(“福子公洛阳贸易
500,000.00燃材料销500,000.00 100 100是
睿达
”)司市售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期末实际出
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决
权
比
是否合
并报表直间
项目余额接接例
(%)
蚌埠中建材信息
显示材料有限公
司(“蚌埠公司
”)
全资
子公
司
中国
蚌埠
市
加工、
销售
632,764,300.00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及电子玻璃
632,764,300.00 100 100是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
(1)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处置日净资产本期期初至处置日期间的净利润
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 39,149,906.17 -217,871.76
注:于 201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与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持有的洛阳洛玻实业有
限公司100%股权以12,200万元转让给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完成此次股权转让交割手续。
八、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203,802.08 —— —— 71,516.95
其中:人民币 —— —— 203,802.08 —— —— 71,516.95
银行存款: —— —— 45,571,129.66 —— —— 37,200,649.85
其中:人民币 —— —— 45,450,834.39 —— —— 37,080,819.81
美元 18,660.65 6.1422 114,617.63 18,659.08 6.1190 114,175.13
欧元 0.60 6.6833 4.01 0.60 7.4667 4.48
-2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港币 7,162.91 0.7921 5,673.63 7,162.73 0.7889 5,650.43
其他货币资金: —— —— 92,502,768.14 —— —— 54,928,668.45
其中:人民币 —— —— 92,502,768.14 —— —— 54,928,668.45
合计 —— —— 138,277,699.88 —— —— 92,200,835.25
注: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
92,502,768.14元。
(二)应收票据
类别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9,486,937.92 800,000.00
合计 9,486,937.92 800,000.00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2015年 5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0,276,615.11 100.00 51,386,867.07 85.2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60,276,615.11 100.00 51,386,867.07 85.25
类别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9,520,297.68 100.00 50,867,795.26 85.4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59,520,297.68 100.00 50,867,795.26 85.4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账龄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572,382.59 1,958,640.751至 2年 123,353.53 30.00 37,006.06 2,352,408.18 30.00 705,722.462至 3年 5,002,301.67 50.00 2,501,150.85 2,675,362.38 50.00 1,337,681.203至 4年 24,318.56 100.00 24,318.56 2,621,120.50 100.00 2,621,120.504至 5年 2,621,120.50 100.00 2,621,120.50 1,606,969.75 100.00 1,606,969.755年以上 46,203,271.10 100.00 46,203,271.10 44,596,301.35 100.00 44,596,301.35
合计 56,546,747.95 90.88 51,386,867.07 55,810,802.91 91.14 50,867,795.26
②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不计提坏账组合(关联方) 3,729,867.16 3,709,494.77
合计 3,729,867.16 3,709,494.77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15,570,787.68元,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25.8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14,246,819.96
元。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1年以内 5,641,744.58 92.99 5,582,996.13 94.79
1至 2年 332,136.81 5.48 8,722.24 0.15
2至 3年 16,217.24 0.27 199,771.00 3.39
3年以上 76,261.20 1.26 98,540.20 1.67
合计 6,066,359.83 100.00 5,890,029.57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 4,356,171.29元,占预付款项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71.80%。
-2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五)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2015年 5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808,704.00 14.45 10,808,704.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4,009,854.28 85.55 37,466,910.29 58.5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74,818,558.28 100.00 48,275,614.29 64.52
类别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808,704.00 14.05 10,808,704.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6,137,170.86 85.95 37,465,521.19 56.6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76,945,874.86 100.00 48,274,225.19 62.74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账龄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建行郑州西里支行 10,808,704.00 10,808,704.00 5年以上 100.00%因无法收回而
全额提取坏账
合计 10,808,704.00 10,808,704.00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8,160,692.62 7,959,551.081至 2年 361,986.67 30.00 108,596.00 431,827.92 30.00 129,548.382至 3年 594,670.06 50.00 297,335.03 459,208.27 50.00 229,604.143至 4年 183,920.71 100.00 183,920.71 1,911,983.54 100.00 1,911,983.544至 5年 1,751,432.14 100.00 1,751,432.14 503,329.28 100.00 503,329.28
5年以上 35,125,626.41 100.00 35,125,626.41 34,691,055.85 100.00 34,691,055.85
合计 46,178,328.61 81.14 37,466,910.29 45,956,955.94 81.52 37,465,521.19
②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3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不计提坏账组合(关联方、备用金、保证金等) 17,831,525.67 20,180,214.92
合计 17,831,525.67 20,180,214.92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款项
性质
期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余额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处置房产款 11,450,000.00 1-2年 15.30
建行郑州西里支行往来款 10,808,704.00 5年以上 14.45 10,808,704.00
诸葛镇政府往来款 9,856,832.00 5年以上 13.17 9,856,832.00
深圳新西亚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 4,600,000.00 5年以上 6.15 4,600,000.00
暂估进项税材料款 3,906,703.34 1年以内 5.22
合计 40,622,239.34 54.29 25,265,536.00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类别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51,750,648.45 2,018,858.79 49,731,789.66 51,073,139.53 51,073,139.53
在产品 4,259,816.83 4,259,816.83 4,824,482.31 4,824,482.31
库存商品 179,995,922.35 48,486,823.26 131,509,099.09 171,905,230.42 52,879,079.73 119,026,150.69
周转材料 516,590.53 516,590.53 517,582.99 517,582.99
合计 236,522,978.16 50,505,682.05 186,017,296.11 228,320,435.25 52,879,079.73 175,441,355.52
2、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存货类别 2014年12月31日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2015年 5月 31日
转回转销
原材料 2,018,858.79 2,018,858.79
库存商品 52,879,079.73 9,533,807.87 13,926,064.34 48,486,823.26
合计 52,879,079.73 11,552,666.66 13,926,064.34 50,505,682.05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待抵扣税金 70,343,258.44 72,666,538.55
合计 70,343,258.44 72,666,538.55
-2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合计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2、期末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
本期现金
红利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
限公司(注
1)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35.90
2、洛玻集团洛阳晶久制品有限公
司(注
1)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31.08
3、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有限
公司(注
1)
2,291,217.53 2,291,217.53 2,291,217.53 2,291,217.53 29.45
5、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注
3)
合计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7,791,217.53
注:1、由于上述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子公司,本公司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占上述被投资单位股本的比例
超过20%,但对其并无重大影响。
2、对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的投资账面余额为0元。
3、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7,791,217.53 7,791,217.53
本期计提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余额 7,791,217.53 7,791,217.53
(九)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情况
-2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折现
率
区间
账面余额
坏
账
准
备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
坏
账
准
备
账面价值
应收处置实
业公司股权款 55,000,000.00 55,000,000.00 55,000,000.00 55,000,000.00
其中:未实
现融资收益 -5,090,724.89 -5,090,724.89 -6,350,219.35 -6,350,219.35 6.15%
合计 49,909,275.11 49,909,275.11 48,649,780.65 48,649,780.65
注:本公司与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12,200
万元转让给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收到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6,7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
款 5,500万元,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以采用实物资产方式支付。本公司将长期应收款 5,500万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6.15%,期限为34个月进行折现。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5年 1月 1日余额 307,345,929.52 725,869,838.58 5,147,188.79 1,210,370.89 1,039,573,327.78
2.本期增加金额 615,077.93 420,256.62 37,206.59 1,072,541.14(1)购置 615,077.93 420,256.62 37,206.59 1,072,541.14
3.本期减少金额
4.2015年 5月31日余额 307,961,007.45 726,290,095.20 5,147,188.79 1,247,577.48 1,040,645,868.92
二、累计折旧
1. 2015年 1月 1日余额 60,868,798.63 203,611,264.05 3,603,385.40 162,367.99 268,245,816.07
2.本期增加金额 5,383,051.22 26,783,735.46 118,080.12 123,732.37 32,408,599.17(1)计提 5,383,051.22 26,783,735.46 118,080.12 123,732.37 32,408,599.17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5年5月31日余额 66,251,849.85 230,394,999.51 3,721,465.52 286,100.36 300,654,415.24
三、减值准备
1. 2015年 1月 1日余额 1,093,850.10 2,429,364.91 37,562.95 3,560,777.96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5年5月31日余额 1,093,850.10 2,429,364.91 37,562.95 3,560,777.96
四、账面价值
1. 2015年5月31日账面
价值
240,615,307.50 493,465,730.78 1,388,160.32 961,477.12 736,430,675.72
-2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2. 2015年
1月
1日账面
价值
245,383,280.79 519,829,209.62 1,506,240.44 1,048,002.90 767,766,733.75
(十一)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60T/D玻璃生产
线烟气脱硝工程 1,212,126.40 1,212,126.40
设备安装 179,602.41 179,602.41
合计 1,391,728.81 1,391,728.81
(十二)无形资产
项目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5年 1月 1日余额 71,449,612.50 6,000,000.00 77,449,612.5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5年 5月 31日余额 71,449,612.50 6,000,000.00 77,449,612.50
二、累计摊销
1. 2015年 1月 1日余额 5,848,188.57 5,300,000.00 11,148,188.57
2.本期增加金额 664,856.15 250,000.00 914,856.15(1)计提 664,856.15 250,000.00 914,856.15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5年 5月 31日余额 6,513,044.72 5,550,000.00 12,063,044.72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值
1. 2015年5月31日账面价64,936,567.78 450,000.00 65,386,567.78
值
2. 2015年 1月 1日账面价65,601,423.93 700,000.00 66,301,423.93
注:本集团的期末无形资产位于洛阳市开发区成本为9,415,764.88元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申请办理之中。
-2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639,665.24 23,210,285.89 4,306,231.26 27,416,422.68
递延收益 179,687.50 718,750.00 187,500.00 750,000.00
小计 3,819,352.74 23,929,035.89 4,493,731.26 28,166,422.68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58,862,923.01 156,509,722.99
可抵扣亏损 149,550,986.29 101,790,196.87
合计 308,413,909.30 258,299,919.86
注: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亏损。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情况
年度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备注
2015 47,933,770.96 40,490,149.47
2016 11,523,112.57
2017 10,589,070.12
2018 36,614,485.92 36,614,485.92
2019 21,894,490.75 24,685,561.48
2020 20,996,055.97
合计 149,550,986.29 101,790,196.87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预付工程款 1,290,000.00
合计 1,290,000.00
(十五)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2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借款条件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信用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保证借款 37,93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47,930,000.00 20,000,000.00
注:信用借款为洛玻集团委托银行对本公司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5.6%。保证借款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支行
向蚌埠公司提供的借款,保证人为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十六)应付票据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9,805,536.28 109,657,336.88
合计 139,805,536.28 109,657,336.88
注: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中 135,000,000.00元系由本公司向所属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子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后已向银行贴现。
(十七)应付账款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含 1年) 26,135,120.50 34,555,726.44
1至 2年 16,553,972.76 7,991,830.61
2至 3年 4,318,638.81 8,971,497.32
3年以上 55,447,971.05 56,254,383.59
合计 102,455,703.12 107,773,437.96
账龄超过 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债权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原因
郑州一帆冶金实业有限公司 8,759,091.22资金紧张未支付
安陆市明发工贸有限公司 5,529,857.64资金紧张未支付
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孝南村民委员会 4,576,111.42资金紧张未支付
青海高盛贸易有限公司 6,852,058.93资金紧张未支付
宁安市华源贸易有限公司 2,960,544.93资金紧张未支付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4,585,519.48资金紧张未支付
合计 33,263,183.62
(十八)预收款项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含 1年) 20,034,986.39 48,125,804.39
1至 2年 19,627,288.81 442,771.42
2至 3年 489,499.87 2,060,652.90
3年以上 2,998,404.29 1,119,612.23
合计 43,150,179.36 51,748,840.94
(十九)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列示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2015年5月31日
一、短期薪酬 25,309,949.45 27,476,653.52 22,024,684.14 30,761,918.83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3,417,428.68 5,933,893.20 1,846,691.18 7,504,630.70
合计 28,727,378.13 33,410,546.72 23,871,375.32 38,266,549.53
2、短期职工薪酬情况
项目 2014年12月31
日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年 5月
31日
贴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9,437,858.32
21,869,238.9
7
18,978,307.8
3
12,328,789.46
2、职工福利费 2,002,720.48 2,002,720.48
3、社会保险费 3,154,322.19 2,467,169.03 889,891.63 4,731,599.59
其中:医疗保险费 2,525,279.04 1,954,188.49 695,938.36 3,783,529.17
工伤保险费 375,428.20 278,129.84 100,892.46 552,665.58
生育保险费 253,614.95 234,850.70 93,060.81 395,404.84
4、住房公积金 5,591,642.34 809,421.16 118,354.20 6,282,709.30
费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7,126,126.60 328,103.88 35,410.00 7,418,820.48
合计
25,309,949.45
27,476,653.5
2
22,024,684.1
4
30,761,918.83
3、设定提存计划情况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年5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 3,096,709.43 5,423,192.34 1,703,286.95 6,816,614.82
2、失业保险费 320,719.25 510,700.86 143,404.23 688,015.88
合计 3,417,428.68 5,933,893.20 1,846,691.18 7,504,630.70
(二十)应交税费
税种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3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税种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增值税 15,322,887.98 9,735,367.83
营业税 1,709,982.60 1,703,107.60
企业所得税 1,558,780.01 6,702,642.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7,344.30 1,110,911.88
房产税 1,815,112.77 1,684,686.48
土地使用税 1,697,152.33 2,104,795.96
个人所得税 111,240.39 202,384.32
教育费附加 1,112,049.93 904,596.54
其他税费 662,038.56 607,762.91
合计 24,426,588.87 24,756,255.87
(二十一)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含 1年) 176,283,285.46 107,178,790.61
1至 2年 7,199,566.04 9,745,154.70
2至 3年 1,914,608.81 317,874.02
3年以上 1,951,055.45 1,770,865.61
合计 187,348,515.76 119,012,684.94
账龄超过 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原因
公告费(皓天财经、律师等) 7,875,385.23未结算
合计 7,875,385.23 ——
(二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4,853,636.87 44,853,636.87
合计 44,853,636.87 44,853,636.87
(二十三)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利率区间
保证借款 471,132,872.49 490,029,398.25 0-2.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4,853,636.87 44,853,636.87 0-2.5%
合计 426,279,235.62 445,175,761.38
-3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注:于2010年本公司与交行洛阳分行、中行洛阳西工支行、建行洛阳分行、洛阳银行凯东支行、工行洛阳分行等金
融机构分别达成免息并延期还本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免除2010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 31日止期间内利息,并在前
两年不还本,后五年按约定比例还本。截止 2015年5月31日,免息长期借款余额为 469,376,000.00元。
(二十四)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按类别列示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2015年 5月 31日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0,648,914.15 676,688.40 9,972,225.75
合计 10,648,914.15 676,688.40 9,972,225.75
2、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
变动
2015年
5月
31日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双超玻璃生产线财政补贴
5,062,500.00 506,250.00 4,556,250.00与资产相关
双超玻璃生产线项目用地补助
2,412,944.94 22,466.90 2,390,478.04与资产相关
0.45mm电子玻璃的技术研究和应用
2,423,469.21 116,721.50 2,306,747.71与收益相关
发展专项资金
750,000.00 31,250.00 718,75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
10,648,914.15 676,688.40 9,972,225.75
(二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一、主营业务小计 165,866,053.50 143,380,942.84 377,940,618.39 266,876,441.15
浮法玻璃 165,866,053.50 143,380,942.84 377,940,618.39 266,876,441.15
二、其他业务小计 3,054,015.12 1,446,102.24 4,674,621.77 3,379,081.51
原材料、水电、技术服务等 3,054,015.12 1,446,102.24 4,674,621.77 3,379,081.51
合计 168,920,068.62 144,827,045.08 382,615,240.16 270,255,522.66
(二十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营业税 71,225.00 1,683,15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448,044.17 1,592,677.84
教育费附加 423,635.73 1,445,549.95
其他 225.00
合计 942,904.90 4,721,602.79
-3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二十七)销售费用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 1,981,090.36 5,434,787.72
社会保险 470,706.82 1,166,909.98
折旧费 151,486.00 380,567.29
物料消耗 220,283.15 562,667.23
其他销售费用 617,076.72 1,584,012.96
合计 3,440,643.05 9,128,945.18
(二十八)管理费用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 6,953,777.48 19,255,893.29
社会保险费 2,432,966.83 5,582,398.56
住房公积金 322,712.64 917,365.37
固定资产折旧 1,583,463.99 1,700,229.94
无形资产摊销 914,856.15 1,642,177.48
聘请中介机构费 2,686,083.00 7,803,486.28
业务招待费 219,630.90 565,654.45
税金 2,055,708.14 3,028,489.75
研究开发费用 4,667,254.57 15,201,351.58
其他管理费用 4,534,518.88 12,424,911.40
合计 26,370,972.58 68,121,958.10
(二十九)财务费用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利息支出 1,187,691.50 723,176.04
减:利息收入 1,540,385.25 5,598,805.78
汇兑损失 0.47 59,576.95
减:汇兑收益 223,490.09 348,705.65
票据贴现息 1,281,890.97 8,233,851.97
其他支出 60,287.12 270,836.86
合计 765,994.72 3,339,930.39
-33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三十)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一、坏账损失 520,460.91 3,820,919.70
二、存货跌价损失 11,552,666.66 18,505,308.18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678,826.89
合计 12,073,127.57 24,005,054.77
(三十一)投资收益
类别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 93,394,560.90
合计 93,394,560.90
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系为本公司处置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十二)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项列示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830,865.1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30,865.12
债务重组利得 50,000.00 237,500.00 50,000.00
政府补助 1,065,988.40 64,561,752.16 1,065,988.40
其他利得 80,325.48 14,388,005.98 80,325.48
合计 1,196,313.88 81,018,123.26 1,196,313.88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双超玻璃生产线财政补贴 506,250.00 1,215,000.00与资产相关
双超玻璃生产线项目用地补助 22,466.90 53,920.56与资产相关
财政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专项拨
款 116,721.50 280,131.60与收益相关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战略性创新产
品奖励 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土地收益返还 60,012,700.00与收益相关
超薄显示玻璃基板项目奖励 1,000,000.00与收益相关(蚌【 2014】93号)
-3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 420,550.00
合计 1,065,988.40 64,561,752.16
(三十三)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946,162.6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946,162.68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584,772.07 3,490,311.40 584,772.07
其他支出 168,078.47
合计 584,772.07 4,604,552.55 584,772.07
(三十四)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589,306.98 12,156,452.36
递延所得税费用 674,378.51 -2,056,666.65
合计 2,263,685.49 10,099,785.71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洛阳
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
设备制造
1,286,740,000.00 31.80 31.80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
详见附注“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三)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凯盛科技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洛玻(北京)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洛阳嘉业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洛阳玻纤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集团兄弟公司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深圳市凯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江苏中建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中意凯盛(蚌埠)玻璃冷端机械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华利机具厂集团兄弟公司
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四)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情况: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原材料 1,513,273.32 2,338,593.32
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材料 9,478.63 9,401.71
中意凯盛(蚌埠)玻璃冷端机械有限公司原材料 33,893.17 39,263.25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华利机具厂原材料 1,360,717.93 1,160,055.54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利息支出 267,777.78
出售商品 /提供劳务情况: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 12,154,970.44 31,910,667.95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浮法玻璃(蚌埠公司生
产线试运行期间) 7,347,181.37
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 990,009.95
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浮法玻璃(蚌埠公司生
产线试运行期间) 1,729,545.51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 1,132,075.48 639,622.64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碎玻璃 257,214.36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浮法玻璃 874,462.55 9,545,308.22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 1,871,584.05
2、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
玻璃有限公司
15,20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84,816,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3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09,06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26,92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42,18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38,00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53,200,000.00 2010年
2月
1日
2017年
1月
31日否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014年
11月
5日
2015年
11月
5日否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4年
7月
17日
2015年
7月
16日否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4年
7月
22日
2015年
7月
16日否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7,930,000.00 2015年
4月
22日
2016年
4月
22日否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年
1月
4日
2016年
1月
4日否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年
3月
19日
2016年
6月
25日否
3、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 1-5月 2014年度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固定资产 866,236.04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购买固定资产 82,039.67
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 815,333.34
中意凯盛(蚌埠)玻璃冷端机械有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 19,384.62 3,381,508.55
4、关联方委托贷款情况
2014年度,洛玻集团委托银行对本公司贷款的累计金额为 10,000,000.00元,利息支出
为 359,049.90元。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本公司对洛玻集团的借款余额为 10,000,000.00
元,2015年 1-5月利息支出为 228,000.00元。
5、关联方财务资助
ⅰ.2014年度,凯盛科技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资金代付的累计金额为 106,500,000.00
元;2015年 1-5月,提供资金代付的累计金额为 198,698,397.78元。截止 2015年5月 31日,
本公司应付凯盛科技集团的款项余额为 65,000,000.00元。
ⅱ.2014年度,洛玻集团直接为本公司提供资金资助累计金额为 1,500,000.00元;2015
年 1-5月,提供资金资助累计金额为 3,000,000.00元。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本公司应付
洛玻集团的款项余额为 3,000,000.00元。
6、其他关联交易
(1)龙海、龙玻公司生产线烟气除尘脱硝工程设备及安装之关联交易
2014年 11月 14日,龙海、龙玻公司分别与江苏中建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根据合同,江苏中建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龙海公司及龙玻公司玻璃生产线提供烟气除尘
脱硝项目之设备及设计安装工作。龙海公司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520万元,龙玻公司合同金
额共计人民币 640万元。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龙海、龙玻公司合计已支付 1,810,000.00
元款项。
(2)于 2013年 9月 30日,蚌埠公司与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协
议》,协议约定: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将建设的 150t/d全氧燃烧电子信息显示超薄基板
生产线以及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房屋、机器设备)无偿委托蚌埠公司
进行运营管理,委托期限自该项目点火试生产之日起至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将拥有的该
项目全部资产出资至蚌埠公司完成之日止,在委托期限内,蚌埠公司有权全面运营并管理该
项目,收取与运营该项目相关的收益,承担相关支出和费用。2014年 10月,蚌埠玻璃工业设
计研究院以 150t/d全氧燃烧电子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相关资产对蚌埠公司增资并办理了
资产交割手续。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563,388.16 500,661.54
应收账款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349,753.33 1,519,753.33
应收账款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89,079.90 1,689,079.90
应收账款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7,645.77
预付账款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3,296.00
其他应收款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72,445.72 3,894,451.52
其他应收款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650,000.00 1,650,000.00
其他应收款洛玻(北京)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82,796.95 82,796.95
其他应收款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其他应收款洛阳玻纤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50,738.92 150,738.92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358,762.88 1,286,716.77
应付账款中意凯盛(蚌埠)玻璃冷端机械有限公司 753,725.56 1,104,693.85
应付账款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华利机具厂 1,074,816.12 1,058,416.65
-3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月1日—2015年 5月 31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5年 5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91,380.55
预收账款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81,103.61 5,426,217.94
预收账款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347,185.00 347,185.00
其他应付款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3,731,700.00 90,731,700.00
其他应付款洛阳嘉业商贸有限公司 6,300.00 6,300.00
其他应付款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5,538,882.76 5,265,077.69
其他应付款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240,000.00 240,000.00
其他应付款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500.00
其他应付款凯盛科技集团公司 65,000,000.00
十、或有事项
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承诺事项
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未了结的重要诉讼案件
1、汝阳裕丰矿业有限公司诉公司以及龙昊公司欠款案
裕丰公司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裕丰公司向龙昊公司供应硅砂,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
中,公司有 4,657,795.60元未能结清,裕丰公司起诉至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
款及利息,2013年 4月 10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汝民初字第 5号民事判决书,判
令公司支付货款 4,657,795.6元及利息。截止 2015年 5月 31日,尚余 1,357,795.61元仍在
履行中。
2、宁安市华源贸易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9年至 2010年期间,华源公司与公司签订多份《买卖合同》,约定华源公司向公司供
-39
—
--
-
-
--
--
-
--
中财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