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26 14:19:1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62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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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已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现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海通证券大厦3楼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
至2020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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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H股股东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5、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至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2、议案3、议案5时,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4.01时,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4.02时,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4.03时,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4.04时,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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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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