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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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3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未完成整改的股东,或者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行使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权、表决权,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申请公司2020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8、 关于授权公司总裁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2、 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二级私募子公司实施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20、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1、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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