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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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3月22日 17:06:29 中财网
原标题:金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5号)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35,982,008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35元,
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6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6,673,584.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73,326,382.6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0日存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0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33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根据金信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1,173,326,382.61元拟将全部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金信诺工业园
30,000.00
30,000.00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293.85
23,293.85
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
20,741.63
20,741.63
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683.28
14,683.28
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14,000.00
14,000.00
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8,000.00
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9,281.24
9,281.24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全资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为“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
电路板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
集项目“金信诺工业园”的建设进度,增加湖北省武汉市为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为加快
推进新型连接器的生产及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
建设效率,故将上市公司增加为“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考虑到上市公司的注册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增加其为实施主体后,本次
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地点将相应增加广东省深圳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调整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上市公司增
加为“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新型连接器生产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中的10,160万元调整至“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
项目”。
2018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拟分别将“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
理平台项目”剩余的9,655.59万元、4,422.18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总金额14,077.7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73%。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特
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当中的12,500万元调整6,500万元至“金信诺工业园”,
调整6,000万元至“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计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大数
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计划完工时间由原计划的2017
年10月31日调整后为预计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金信诺工业园”,该项目计
划完工时间由原计划的2018年10月31日调整为预计2019年10月31日;“新
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完工时间由原计划的2018年
10月31日调整为预计2019年10月31日;“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该项目
计划完工时间有原计划的2018年10月31日调整为预计2019年10月31日。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产品结构,减少生产线建设投
入规模,为减少过多的建设资源投入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公司计划将“大数据线
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了流动资金,2018
年5月25日将剩余募集资金一次性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自此,“大数据
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使用状态日期提前至2018年5月25日;同时,由
于增加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变更为2018年5月25日。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调整后“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10月
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调整“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金信诺工业园”
和“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将于2020
年10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已累计
投资数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金信诺工业园
30,000.00
29,333.16
18,672.48
2019.10.31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23,293.85
12,616.07
6,080.62
2019.10.31
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
20,741.63
20,280.58
6,332.62
2019.10.31
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14,683.28
4,814.35
4,818.24
2018.5.25
年产45万平方米印制电
路板项目
14,000.00
23,848.81
21,697.30
2019.10.31
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
平台
8,000.00
3,400.00
3,199.98
2020.10.31
补充流动资金
9,281.24
22,879.62
22,879.62
2018.5.25
合计
120,000.00
117,172.59
83,676.86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
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新增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为“金信
诺工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向东莞金信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47万元借
款用于实施“金信诺工业园”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
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东莞金信诺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金
信诺工业园”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东莞金信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二)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随着公司高速I/O连接器产品技术的提升,目前公司高速连接器产品已经大
规模应用于5G通讯基站、网络数据交换机、云服务器、高速存储等领域,实现
大规模商用增长,打破了国外厂商在高速产品领域的垄断局面。在5G大规模布
署的背景下,推动高速连接器行业的国产替代,加速5G组件的国产商用进程,
加快推动我国高速连接器产业化发展,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势
在必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
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未来将承担此项目的研发和扩产生产任务,需要加大
项目资金投入。为充分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东莞金信
诺增加为“金信诺工业园”的实施主体,考虑到东莞金信诺的注册地点在广东省
东莞市,增加其为实施主体后,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地点将相应增
加广东省东莞市。
四、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
存在的风险
本次新增东莞金信诺为“金信诺工业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
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
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
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增加
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信诺工业园”的实施主体,东莞
金信诺的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增加其为实施主体后,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
设内容的实施地点将相应增加广东省东莞市,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
关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
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东莞金信诺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信诺工业园”的实施主体,新增广东省东莞市为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
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信诺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战略调整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新增部分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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