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研究报告:LPR换锚如何影响房贷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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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需要在今年3 月-8 月落地推进。粗糙估计约有90 万亿的存量信贷需要换锚,其中涉及换锚的存量房贷约40 万亿。基于微观个体角度,应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合同,如何判断并规避浮动利率合同伴生的利率风险,这是每一个房贷主体需要面临的问题。基于宏观市场角度,存量房贷换锚之后存量房贷合同的利率是否会即刻跟进LPR 调降幅度,并进一步引致货币调控政策连锁反应,对此市场普遍较为关注。本文重点梳理LPR 定价改革及换锚对房贷利率定价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回应目前几个市场热点。
问题一:LPR 改革换锚与房贷利率有什么关系?
2019 年8 月LPR 定价机制改革,改革之前信贷定价锚定基准利率;改革之后新增信贷主要参考LPR,存量暂时维持不变。2019 年12 月28 日央行宣布存量信贷换锚,存量浮动利率信贷合同的定价基准需要在2020 年3月-8 月转换为LPR;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再对2020 年1 月及以后新增信贷进行定价指导。
结论:(1)2020 年以后新增商业房贷直接锚定LPR;(2)2020 年之前存量的浮动利率商业房贷需要在2020年3 月-8 月将定价锚切换至LPR;(3)公积金房贷和固定利率商业房贷(占比极低)不受LPR 改革换锚影响。
问题二:LPR 改革之前,老的房贷定价机制是什么样子的?
LPR 改革之前,浮动利率定价很简单,就是房贷基准利率*浮动比例。平常生活中所谓的首套房“九五折”优惠,就是将房贷基准利率乘以0.95 的浮动比例折算得到个人房贷利率。
还有个重要的概念叫“重定价日”:重定价日之后才能享受利率减负。房贷合同一般签订1 月1 日为重定价日,为了强调重定价日在逻辑上不必然等于每年1 月1 日,不失一般性假设某个合同选定3 月1 日作为重定价日。
我们知道2015 年货币环境经历了一波宽松,基准利率持续下调,房贷基准利率从年初的6.15%一路下调至10月底的4.9%。值得注意的是,不论2015 年3 月1 日以后基准利率怎么调整,当年房贷主体均维持3 月1 日计算得到的5.84%不变。直到下一个重定价日(2016 年3 月1 日)重新计算房贷执行利率,房贷主体终于可以享受到2015 年降息带来的利率减负。在新的重定价日(即2016 年3 月1 日)计算的房贷执行利率,是以2016 年3 月1 最近一期的基准利率(2016 年2 月底房贷基准利率报价4.9%)乘以0.95 浮动比例(浮动比例在合同期限内永远不变),得到房贷执行利率4.66%,4.66%的房贷执行利率在未来一年内不变。简单来说,2015 年~2016 年基准利率总共调降了125bp,降息当年房贷主体是无法享受到利率减负的;待到来年新的重定价日,房贷主体可享受119bp 优惠(基准利率下调幅度125bp 乘以浮动比例0.95)。
结论:(1)老模式中房贷执行利率等于贷款基准利率乘以浮动系数,浮动系数在合同期限内不变。能够影响房贷执行利率的只在于房贷基准利率变化。(2)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对房贷利率的影响并不能即刻体现,需要等到下一个重定价日才能体现。(3)房贷基准利率调整对房贷执行利率的影响弹性取决于浮动比例。
问题三:LPR 改革之后,新的定价机制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跳过存量换锚这一特殊的信贷合同转换时期,先来看L PR 改革之后,新签挂钩LPR 的浮动利率商业房贷具体如何定价。
新的定价机制特征是LPR 变、点差不变、重定价日调整计算。一个例子:假设2019 年9 月新签一笔挂钩LPR的房贷合同(注意,这里是新签订合同,并非老合同换锚)。再假设该新签订合同规定重定价日为每年9 月1日。2019 年9 月1 日,当日计算得到房贷利率4.61%,计算公式为4.61%=4.85%-0.24%。其中4.85%是站在2019 年9 月1 日时点,当时最近一期的5YLPR 报价是2019 年8 月20 日给出的4.85%,合同给出的固定点差-0.24%在整个合同期内都不变。未来一年(即2019 年9 月1 日~2020 年8 月30 日),房贷主体需要承担4.61%利率保持不变,直到2020 年8 月30 日才能有所调整。假设2020 年1~8 月年累计下调5YLPR20bp(今年2 月已经下调5bp,去年11 月下调5bp),也就是说2019 年9 月1 日~2020 年8 月30 日,5YLPR 累计下调25bp,所以2020 年8 月20 日5YLPR 报价4.6%。
当2020 年9 月1 日重新计算房贷执行利率时,房贷执行利率为4.36%=4.6%-0.24%,其中4.6%是站在2020年9 月1 日时点,当时需要参考的LPR 定价基准,-0.24%是固定点差。相较前一重定价日(2019 年9 月1日),房贷执行利率下调了25bp,恰好等于2019 年9 月1 日~2020 年8 月31 日5Y LPR 下降幅度。
结论:(1)新模式中房贷执行利率等于相应期限LPR 加上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在合同期限内不变。能够影响房贷执行利率的只在于LPR 变化幅度。(2)LPR 对房贷利率的影响并不能即刻体现,需要等到下一个重定价日才能体现。(3)LPR 调整幅度百分百传递给房贷执行利率。
问题四:存量房贷合同换锚是怎样的一个过程?
三种合同:“老合同”、“新合同”与“全新合同”。按LPR 改革及存量换锚时间线索将浮动利率商业房贷分为三类:一是2019 年8 月之前就存在的房贷合同(简称老合同);二是2019 年8 月~2019 年12 月签订的房贷合同(简称新合同);三是2020 年1 月以后签订的房贷合同(简称全新合同)。老合同无疑全都锚定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新合同中绝大多数已经锚定LPR 进行定价,不排除有零星的新合同有可能仍锚定贷款基准利率;全新合同依规均已锚定LPR。所以“换锚”,主要针对老合同和未及时锚定LPR 的部分新合同(估计量非常少)。
两种选择:固定利率合同、锚定LPR 的浮动利率合同。存量浮动利率合同换锚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直接将合同转变成为固定利率合同;第二种选择是保留浮动利率合同形式,但需要将合同定价基准从原来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所以8 月完成换锚以后,公积金房贷和固定利率商业房贷不变,原来锚定贷款基准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商业房贷不会再有,而是转变为了固定利率商业房贷或者锚定LPR 的浮动利率商业房贷。
问题五:2019 年底以来下调的这轮LPR 利率对不同的房贷合同有什么影响?
结合前述新合同定价机制以及换锚原理,2019 年以来连续下调的五年期LPR 对房贷利率影响分两块来理解。
老合同,如果选择换锚LPR,则等待下一个重定价日享受这轮LPR 调降。对2019 年8 月之前的存量合同而言,2020 年强制规定执行利率与换锚前相等,所以2020 年无法体现利率变动,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到LPR 调降带来的利息减负
除了微观合同定价变化之外,LPR 定价改革及存量换锚以后利率调控也会有新变化。基准利率是政策利率,政策信号强且调整力度大(调整步长通常为25bp),一旦调整便是为迎合经济趋势,鲜有短期反复。LPR 逻辑上是18 家商业银行市场报价,内含市场因素且调整精度高(调整步长为5bp)。更为重要的是LPR 每月20 日常规报价,实际上为市场与政策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
结论:(1)2019 年8 月后新合同不同程度享受2019 年8 月以后LPR 调降幅度。(2)换锚后存量房贷执行利率2020 年维持不变,所以2019 年8~12 月LPR 调降幅度无法惠及老合同。老合同享受到本轮LPR 调降带来的利率减负(2020 年全年LPR 下调幅度),需要等到2021 年重定价日,最早也要到2021 年1 月。(3)只要在LPR 报价调整之后月份签订合同,那么该月份之前的LPR 调降幅度在新签合同中均能被price in;而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下调LPR,新签合同只能等到下一个重定价日才能享受到这部分LPR 下调幅度。(4)相较老模式,锚定LPR 的浮动利率新定价模式调整机制更灵活,调整精度更高,更便于政策与市场进行交流。
问题六:房贷换锚该选浮动还是固定利率?
存量房贷合同换锚有两种选择,换做锚定LPR 的新浮动利率房贷合同,或转化为固定利率合同。判断两种选择孰优,关键在于判断未来LPR 如何演绎,换言之,未来LPR 趋势会上行还是下行。具体有两个关注要点:其一,10 年及以上时间段中利率长期趋势方向如何;其二,短周期波动过程中利率上行弹性多大。
长周期维度:经济总归沿着更低增速、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利率长期缓步下行。从全球经济增长的规律看,人口往往决定经济体的长期表现。不论是趋势下行的人口生育率还是不断提升的老龄化比重,中国经济大概率会沿着更高质量但是相对低增速的方向发展。房地产需求的长期因素取决于人口城镇化进程。目前中国已经过了城镇化高速发展期,未来城镇化进程大概率趋缓,房地产需求也将持续收敛。利率取决于名义GDP;房贷利率附加地产需求,从长期看还是走低的。从长周期维度看, 浮动大概率优于固定。
短周期维度,浮动利率合同的利率风险与LPR 周期回弹力度紧密相关。若未来短期内利率周期性反弹较高,则选择LPR 会承受一定程度的房贷利率上行风险。我们认为LPR(尤其5 年LPR)的利率弹性取决于房地产调控思路。随着房地产调控逐渐从侧重需求端转变为侧重供给端,地产周期波动的幅度将大概率趋于收敛。
结论:(1)经济增长及城镇化趋缓,中长期LPR 大概率长期趋势下行;且未来房地产周期波动幅度将有收敛,LPR 周期上行风险亦大致可控。(2)退一步而言,若未来地产周期仍出现小概率大幅波动,我们理解利率大幅上行之前大概率已有一波房价快速上涨。这种情况下可将房价上涨可视为LPR 利率上行风险的对冲工具。
核心假设风险
疫情影响超预期;国内调控政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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