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静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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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静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3月19日 19:51:29 中财网
原标题:振静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刘鹏的配偶
2019年11月28日
10,000.00
卖出
2019年12月6日
10,000.00
卖出
2019年12月9日
40,000.00
卖出
2019年12月12日
4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14日
3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17日
9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18日
6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19日
2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20日
2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24日
20,000.00
卖出
2020年2月25日
100,000.00
卖出
就上述卖出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上海八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鹏的配偶李颖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7、赵堃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赵堃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张霞的配
偶
2019年9月26日
11,8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11,8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霞的配偶赵堃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二)交易对方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慧智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及其近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振静股
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1、吴荣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股)
变更方向
吴荣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之一
2019年9月26日
4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4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吴荣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2、魏星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魏星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
2019年9月26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0月15日
1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魏星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3、杨燕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杨燕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刘林的配偶
2019年9月26日
400.00
买入
2019年10月8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0月10日
300.00
卖出
2019年10月11日
200.00
卖出
2019年10月22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3日
1,000.00
卖出
2019年10月24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5日
1,1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5日
1,000.00
卖出
2019年10月31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1月1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1月5日
1,3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刘林的配偶杨燕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4、贺旭松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贺旭松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
2019年9月26日
6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6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贺旭松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5、丁唯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丁唯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付瑶
的配偶
2019年9月26日
1,5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1,5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付瑶的配偶丁唯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6、陈洪连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陈洪连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之一
2019年9月26日
200.00
买入
2019年10月17日
1,5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1日
1,7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陈洪连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7、李泽西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李泽西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之一
2019年9月26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1,0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李泽西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8、唐林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唐林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之一
2019年9月27日
3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3日
3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唐林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9、尹强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尹强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2019年9月27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0月8日
100.00
卖出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之一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尹强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0、郑国友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郑国友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
2019年11月8日
1,300.00
买入
2019年11月11日
800.00
卖出
2019年11月12日
500.00
卖出
2019年11月15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9日
500.00
卖出
2019年12月9日
5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郑国友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1、贾滨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贾滨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之一
2019年11月15日
1,2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0日
4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1日
3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2日
200.00
买入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2019年11月29日
200.00
买入
2019年12月9日
600.00
卖出
2019年12月10日
500.00
卖出
2019年12月12日
1,200.00
卖出
2019年12月23日
600.00
买入
2019年12月24日
600.00
买入
2019年12月26日
100.00
买入
2020年1月7日
1,300.00
卖出
2020年1月8日
1,000.00
买入
2020年1月10日
500.00
买入
2020年1月20日
300.00
买入
2020年1月22日
500.00
买入
2020年2月25日
2,3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贾滨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2、马冬艳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马冬艳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曾维敏的配偶
2019年10月23日
7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4日
500.00
买入
2019年11月12日
1,200.00
卖出
2020年2月5日
100.00
买入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曾维敏的配偶马冬艳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3、高艺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高艺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高春晓的母亲
2019年3月12日
4,800.00
卖出
就上述卖出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高春晓的母亲高艺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4、杜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杜灵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林超的配偶
2019年9月26日
12,0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3,400.00
买入
2019年10月11日
15,4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林超的配偶杜灵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5、柳昊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柳昊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卢韵蓓的配偶
2019年10月21日
3,8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2日
600.00
买入
2019年10月25日
4,400.00
卖出
2019年10月25日
4,100.00
买入
2019年12月10日
4,100.00
卖出
2020年01月20日
4,600.00
买入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卢韵蓓的配偶柳昊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6、张荣华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张荣华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张静的父亲
2019年12月30日
500.00
买入
2019年12月31日
5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张静的父亲张荣华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7、李雯洁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李雯洁
交易对方深圳
慧智股权投资
2019年10月24日
100.00
买入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张晓敏的配偶
2020年2月17日
100.00
买入
就上述买入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张晓敏的配偶李雯洁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8、王宇新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王宇新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王依
的母亲
2019年11月18日
4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0日
200.00
买入
2019年11月21日
100.00
买入
2019年12月2日
200.00
卖出
2019年12月5日
200.00
买入
2019年12月6日
100.00
卖出
2019年12月10日
300.00
卖出
2019年12月12日
3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王依的母亲王宇新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19、王皓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王皓
交易对方深圳
2019年3月28日
5,000.00
买入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王静
的儿子
2019年3月29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5月14日
2,000.00
卖出
2019年5月22日
4,000.00
卖出
2020年2月18日
300.00
买入
2020年2月19日
3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王静的儿子王皓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20、王雪梅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王雪梅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曾明
的配偶
2020年1月20日
6,400.00
买入
2020年1月22日
6,4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曾明的配偶王雪梅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21、王艳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王艳
交易对方深圳
慧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2019年9月26日
1,000.00
买入
2019年9月27日
1,000.00
卖出
2019年10月25日
200.00
买入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方向
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吴卫
红的配偶
2019年10月28日
200.00
买入
2019年11月4日
400.00
卖出
就上述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情况,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吴卫红的配偶王艳声明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振静股份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振静股份股票的建
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出
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及自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等文件。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买
入、卖出行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
券交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以下无正文)
自查报告-华西签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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